问题——乡村社会治理中,妇女权益保障既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基层治理的关键环节。现实中,一些农村妇女对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财产分配规则、劳动就业权益,以及遭遇家庭暴力后的求助渠道了解不够。遇到纠纷时,“说不清、不会用、怕麻烦”等情况仍然存在,影响了维权的及时性和效果。 原因——一上,法律条文专业性强,需要用更贴近生活的解释和案例帮助群众理解;另一方面,农村地区信息渠道相对有限,普法资源供给不均衡,加之个别家庭矛盾较为隐蔽,家事纠纷、家暴问题不易被及时发现并依法处置。此外,传统观念对女性参与家庭决策、财产处置和公共事务的影响仍在,需要通过持续的法治宣传和社会倡导逐步化解。 影响——从更大范围看,妇女权益保障水平关系到家庭和睦、社会稳定与乡村振兴成效。提升妇女依法维权能力,有助于减少矛盾升级,推动家庭成员之间更平等的协商与理性表达;也有助于在基层形成尊重和保护妇女的氛围,为乡村治理夯实社会基础。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依法处理家事纠纷、依法反对家庭暴力,是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重要内容。 对策——针对上述需求,3月12日,沙雅县海楼镇诺尔如孜库木村村委会联合村妇联、驻村工作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普法宣传。宣讲围绕妇女群众关心的问题,综合讲解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等有关内容,重点覆盖劳动就业、人身安全、婚姻家庭、财产权益、反家暴等领域。活动以更贴近基层的方式推进:一是通过入户走访,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结合具体情境释法说理;二是发放宣传资料,方便群众带回家随时查阅;三是引导妇女群众增强规则意识和证据意识,明确遭遇侵权时的求助路径和维权方式,逐步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 参与活动的村民加那尼克孜·买买提表示,通过宣讲更清楚了解了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权利义务,也增强了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这样的基层反馈,表明了普法从“讲得出”到“听得懂”、从“记得住”到“用得上”的效果。 前景——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诺尔如孜库木村将把妇女权益普法纳入基层治理常态工作,持续完善维权服务机制,畅通求助渠道,并推动普法宣传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家庭文明建设、公共服务供给相衔接。随着普法覆盖面扩大、服务机制完善,依法保障妇女权益将更深入融入乡村治理实践,为建设更有秩序、更宜居的和美乡村提供法治支撑。同时,围绕婚姻家庭纠纷调处、反家暴协同处置、困难妇女帮扶等重点领域,深入强化部门联动和闭环服务,推动权益保护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源头治理”延伸。
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基层治理能力的直接体现。把普法做细、把服务做实、把求助渠道打通,才能让权利真正落到实处。以法治护航“她权益”,将转化为家庭更和谐、乡村更安宁、治理更有序的长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