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不久前,大庆市让胡路区有个叫刘女士的居民,在网上看见有人打广告说能给驾驶证兼职,结果就被骗了。原来对方是让她以自己的名义办了两台车的分期贷款,每个月得还5155元本金和利息。那时候对方信誓旦旦地跟她说不用还这笔钱,还给了她几千块的好处费。可她只还了三期之后,对方就不接电话了,就连那两辆车也都不知道去哪儿了。这下好了,金融机构天天找她催债,还可能要上黑名单。刘女士现在生活和工作都被搞得乱七八糟。 说到底,出这事是因为大家对借名买车这种事儿太不了解了。咱们国家的《民法典》规定得很清楚,谁在合同上签字谁就得还钱。就算刘女士和朋友私底下是怎么约定的,也没法挡住她跟金融机构签的贷款合同生效。有些坏人为了骗钱,就拿轻松赚钱、没有风险当幌子,让大家去借名买车贷款,其实就是为了把债务转给别人。 这种事情不光是当事人倒霉,还会让整个社会都不安宁。一个人的信用记录要是坏了,以后找工作、贷款、坐高铁坐飞机都会受到限制。要是大家都学坏了去钻空子骗银行钱,那银行的钱袋子就危险了,甚至还会引出诈骗或者非法集资这种违法的事儿来。再加上很多时候连个借条都没留下,打官司就更难了,还得浪费不少公共资源。 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得靠大家一起使劲才行。法律工作者提醒大伙儿一定要记住,只要在合同上签字了就得负责任。千万别为了那点蝇头小利把身份证借给别人去办贷款。银行也得把好关,查清楚借钱的人是干啥的、钱打算用在哪儿去。监管部门还可以跟社区还有媒体合作,多讲讲那些被骗的倒霉蛋是怎么回事儿,让大家都能长点心眼儿。法院那边也得加大力度去抓那些骗人的坏人,让受害人能顺顺当当地把钱要回来。 现在消费金融越来越方便了,以后这类纠纷肯定会越来越多。长远看还得从制度上入手,把个人的信用管理体系建得更健全一点。社会上也得慢慢培养出一种“自己犯错自己扛、说话算数”的风气。这样一来那些想钻法律空子的人就没机会了,老百姓的钱袋子也能保住了。这起本来只是个别人的事儿现在变成了对大家的警告:在现在这个信息满天飞、诱惑又多的社会里,只要是那种说能让你不干活还能快速赚钱的事儿,十有八九都是陷阱!咱们必须得把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这两道防线都筑得牢牢的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