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不想读就不读”“回家帮忙”触碰法律底线 在一些地区,仍有个别家庭让孩子提前离校,转而做家务或外出务工。上述案例中,家长因经济压力、对孩子学业缺乏信心等原因,试图让孩子停止就学。教师上门沟通时明确告知:阻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属于违法行为。这也提示一个现实:义务教育不是可以随意取舍的“家务事”,更不能以“为孩子好”“家里困难”为理由来替代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原因——经济压力叠加教育焦虑,观念偏差与治理短板并存 从家庭层面看,一些监护人收入不稳定、照护资源不足,容易把孩子当作家庭劳动力或“照看者”,用眼前生计压力取代对孩子长远发展的考虑;同时,少数孩子存在学习困难或行为问题,家长缺乏有效的教育方法,便将“读书没用”“读不下去”当作辍学理由。 从学校与社会层面看,控辍保学需要家庭、学校、社区、政府联合推进。若对学习困难学生的个性化支持不到位、对困难家庭的救助衔接不及时、对监护责任的普法与督促不够,就容易出现“发现—劝返—反复”的循环。难点不在于无法可依,而在于如何把法律要求落实为可操作的支持体系和约束机制。 影响——损害未成年人发展权益,冲击公平底线并带来社会风险 适龄儿童少年失学,首先受损的是其受教育权和发展机会,也会加剧代际贫困、阻碍社会流动。义务教育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任何一个孩子辍学都可能成为社会治理的薄弱点:学习与成长中断,可能引发心理问题、行为偏差、过早就业风险上升等连锁反应,并抬高后续救助与矫治成本。对家庭而言,短期看似“省钱省心”,长期却可能换来技能不足、就业受限,最终反过来拖累家庭发展。 对策——依法压实监护责任,行政督导与精准帮扶同步推进 在法律层面,边界清晰。《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义务教育法》要求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依法送学;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送学的,可依法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罚款并采取必要措施,推动返校复学。依法治理要做到“早发现、快介入、准处置”,对屡劝不改、情节严重的行为,应依法用足手段,形成必要震慑,守住底线。 同时,治理辍学不能只靠“硬约束”。一是完善困难家庭兜底保障和救助衔接,对因经济负担、照护缺口引发的失学风险,及时落实资助政策与社会帮扶,减轻家庭压力。二是健全学校支持体系,对学习困难、行为偏差学生加强家校沟通、心理辅导和学业帮扶,推动从“劝返复学”转向“留得住、学得好”。三是强化基层网格化排查与部门联动,教育、民政、妇联、公安、司法等形成合力,对苗头问题提前干预,对监护失职依法开展教育矫治和责任追究。四是持续开展普法宣传,让“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是法定义务”成为常识,减少“不了解”“以为是家事”的认知误区。 前景——以法治保障“一个都不能少”,控辍保学迈向常态长效 目前,我国控辍保学总体成效明显,但在个别困难群体、流动人口家庭、留守儿童等领域仍需更精细的治理。随着教育公平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提升以及基层治理能力增强,各地预计将继续把“依法督促入学”与“精准支持成长”结合起来,形成更稳定的防辍学机制。下一步,如何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更有效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儿童关爱服务和校内多样化支持,将成为提升义务教育治理效能的重要方向。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石。当父母以“爱”之名剥夺孩子受教育权时,法律必须站出来守住底线。这不仅关乎一个孩子的未来,也关系到国家人力资本的长期投入。在法治框架下平衡家庭选择与公共利益,需要既有执法力度,也有人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