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成立的某农业公司是个小微型民企,股东有三个。他们在公司运营、财务和印章使用上分歧很大,规章制度不完善,彼此猜忌严重。黄某长期把持公司的证照和印章,成了三方博弈的筹码。 宛城区法院红泥湾法庭受理了这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某农业公司起诉黄某,要求他归还证照并赔偿损失。 承办这个案子的是郭凤香法官,她在仔细看完薄薄的诉状后,意识到问题没那么简单,背后可能是公司管理上的大漏洞。郭凤香法官明白,只打官司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还可能让公司雪上加霜。她决定先摸清情况。 经过与双方沟通了解到,公司成立于2013年,属于小微型民企。近年来股东之间矛盾不断,信任已经破裂。黄某手里的印鉴资料成了矛盾焦点。 为了让企业恢复正常经营发展,郭凤香法官决定换个方式处理。她把三名股东召集到法庭内组织一次“股东会”。 3月13日那天,“股东会”在红泥湾法庭的调解室内正式开始。郭凤香现场指导大家讨论印章证照规范化管理、健全财务制度、设立监事会等问题。 经过一个上午的坦诚交流,大家解开了心结并达成了共识。最终三名股东签了字并书面形成了决议。公司代理人随即向法庭递交撤诉申请。 这次调解既帮企业立了规矩又化解了纠纷。这种创新的方式给企业吃了颗定心丸。 宛城区法院一直重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李亚瑾表示下一步还会继续探索新的纠纷化解路径,帮助市场主体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