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21时20分,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一栋四层钢筋混凝土自建房突发火情,消防部门22时03分扑灭明火后,现场发现12人遇难。
经国家消防救援局初步勘查,起火点位于一层商铺区域,店主违规在仓储空间使用明火蚊香引燃周边可燃物,火势通过未做防火分隔的楼梯迅速蔓延至上层居住区。
此次火灾暴露出多重安全隐患:涉事建筑作为典型的"下店上宅"经营性自建房,既未按《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要求》设置独立疏散通道,也未安装自动喷淋系统;二层以上防盗网完全封闭,导致人员逃生受阻;商铺区域货物堆放杂乱,火灾荷载严重超标。
汕头市住建局数据显示,全市现有自建房约86万栋,其中30%存在违规改建经营现象。
事故发生后,广东省政府立即启动重大事故调查机制,由应急管理厅牵头组建包含纪检监察部门在内的联合工作组。
调查重点包括:经营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属地监管部门日常检查记录、自建房改为经营场所的审批合规性等。
目前潮南区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沿街商铺、家庭作坊等"三合一"场所。
国家消防救援局火灾防治司负责人指出,此类"小火亡人"事故具有三个典型特征:一是经营者普遍存在"重经营轻安全"心理,二是基层监管存在盲区,三是逃生设施形同虚设。
该局近期将出台《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二十条》,强制要求经营区域与居住区域实施实体墙分隔,推广独立式感烟报警器安装。
汕头火灾再次警示,安全是发展的前提。
对经营性自建房的治理既要依法查责,更要以制度补短和长期监管织密防线。
唯有把安全责任压实到每一个环节,才能避免悲剧重演,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