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因加班餐补申领“规则口径不一致”,企业将内部管理争议升级为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员工李某于2022年7月入职某科技公司,任硬件测试工程师。公司规定,工作日加班至晚7点后可申领不超过30元的餐补。2024年4月,公司核查发现李某在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期间,有26次出现“下班打卡时间在晚7点前、点餐时间在晚7点后”的情况,并据此认定其通过调整外卖地址等方式违规点餐、涉嫌骗取补贴,遂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李某申请劳动仲裁并获支持,公司不服提起诉讼,请求免除赔偿责任。
本案判决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它表明,用人单位虽享有必要的管理自主权,但边界仍受法律和制度约束。即便员工行为存在不当,企业也不能绕开法定程序和既定制度,直接适用最严厉的惩戒措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减少劳动关系冲突,需要双方依法行事、相互尊重。对企业而言,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流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不仅是合规要求,也是降低用工风险、实现长期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