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2024年6月的那个时候,曾某乙给曾某甲开了一张欠条,这是因为他承认自己欠着人家12500元工资还没给。到了2月26日,这个事终于被解决了。湖南长沙的长沙县人民法院做了个判决,要求曾某乙得把这12500元给人家付了,而且湖南那边的总包公司还得给这次的欠款负上连带责任。 事情得从2021年3月说起。当时湖南有一家公司把一个楼盘公区的装修活儿转包给了一个没有资质的包工头曾某乙。后来曾某甲就跟着曾某乙干活儿,做项目里的电工。等到了2022年5月工程搞完,那家公司和曾某乙签了个结算单,一共算下来大概224万。可到了算账的时候,他们也没把工钱的事说清楚。从那以后曾某甲只拿到了4万块钱,剩下的这12500元就被压在那儿一直没动窝。 2024年6月那次开欠条之后呢,曾某乙还是不肯付钱。没办法,曾某甲只能把曾某乙还有那家湖南公司一起告到了法院。法官在看了这个案子后觉得,既然湖南公司把这工程转包给了没有资质的曾某乙,这就违反了咱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法的规定。所以他们签的那份劳务合同其实是无效的。那家总包公司作为老大,本来应该管好工人的工资册、监督发钱这些事儿的。可证据显示他们根本没尽到责任,反而还把活儿转给了没资格干的曾某乙。这种行为在合同里算大错特错。因为这过错太大了,法院最后判决湖南公司必须对曾某乙的这笔欠款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