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隐瞒13段工作经历被依法解除 法院判决驳回违法解雇赔偿诉求

一起因简历造假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近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落下法槌。

法院判决认定,劳动者故意隐瞒真实工作经历构成严重失信,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该判决不仅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更对构建诚信就业环境具有示范意义。

案件核心争议聚焦于张某入职时填写的《入职申请表》。

其宣称2009至2023年间仅在三家企业任职服饰制版岗位,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有效。

但企业背景调查显示,张某实际在13家公司有过工作经历,且多数任职不足一年,与其申报的"稳定就业"情况存在明显矛盾。

劳动法专家指出,本案判决依据充分体现法律对诚信原则的刚性约束。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在缔结劳动合同时,对与岗位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负有如实说明义务。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13段工作经历与申报内容的巨大差异,已超出正常记忆偏差范畴,其行为主观上存在明显欺骗故意。

值得关注的是,涉案《入职申请表》中特别载明诚信承诺条款,明确虚假陈述将导致解雇后果。

法官在判决书中强调,此类声明并非格式条款,而是双方对缔约基础的共同确认。

当劳动者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获取就业机会,实质上动摇了劳动合同的成立根基。

该案暴露出当前就业市场存在的深层问题。

智联招聘2023年调查报告显示,约18%的求职者承认曾修饰工作经历,其中5%存在重大不实陈述。

部分劳动者受"跳槽歧视"观念影响,试图通过信息造假规避用人单位的合理审查,反而陷入更大的法律风险。

法律界人士建议,用人单位应建立分层级背景调查机制,对关键岗位实施第三方征信核查;劳动者则需恪守诚信底线,可通过合理解释职业转换原因等方式提升竞争力。

广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联合司法机关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推动形成"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就业导向。

从行业发展角度看,本案判决为企业用工管理提供了明确指引。

中国企业家协会劳动权益保障委员会专家指出,用人单位在发现入职欺诈行为时,应注意保全证据链,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行使解除权。

同时建议行业协会建立职场诚信档案,实现优质人才的高效匹配。

就业市场需要流动,也需要底线。

频繁跳槽本身并非“原罪”,但以虚构或重大隐瞒换取录用机会,既损害用人单位的决策权,也透支个人职业信用。

以法治方式明确规则、以诚信理念校准行为,才能让每一次选择更经得起核验,让劳动关系在真实、透明的基础上实现更高质量的稳定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