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的时候,李某某通过中介把自己的房子卖了,在签合同的时候就约定由中介先存着3万块钱的物业交割保证金。不过呀,这钱要等到物业费用都结清了才能拿走。可没想到的是,他因为拖欠物业费的事,从2008年起就一直没交齐,到现在算下来已经欠了5万多了。虽然他跟买家商量好了谁来交哪个时间段的钱,但就是不肯拿出物业结清的证明,导致这保证金一直没办成划转。中介觉得合同上写得明明白白的,条件不满足就不能给钱,所以就不退了。结果呢,双方就闹上了法庭。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最后判下来说,这笔保证金能不能划转啊,主要看那两项条件到底成没成。一是房子的手续得办利索了;二是买卖双方得把物业结清确认书签了,或者买方自己写个付款确认书才行。调查发现呢,李某某虽然签了协议负责交钱,但他拖欠的那点儿物业费早就把保证金给超了。而且呢,中介拿出来的申请书和缴费单也显示得清清楚楚,买方是死都不同意在没结清钱之前就把钱划走。法院觉得吧,李某某这就是没把合同上的义务给彻底履行好。 这个判决其实也是给大伙儿提个醒儿。一方面是告诉咱们,这物业交割保证金可不是随便就好拿的大钱;另一方面是让卖房的人心里有点儿数,千万别因为以前的欠费问题把交易给耽误了。在二手房市场里啊,这种因为钱没交齐而闹纠纷的事儿其实挺多的。有些卖家老想把物业费的责任推给别人自己却不掏钱去交,这不仅让物业公司受了委屈,还会让交易停摆甚至赔进去信用分。 为了把这种事管得更顺溜点儿,中介在服务协议上得把交钱的时间、谁来负这个责、要是违约了怎么办这些都写得清清楚楚才行。那些以前就欠着钱的房子呢,最好还是请个第三方来查查账底是多少、都欠了啥明细公开透明点。买房子的和卖房子的也得多长个心眼儿了,签合同时一定要把那一页翻出来仔细看看条款里是怎么说的物业费结清的事儿。 物业公司也可以试着跟那些交易平台连上网通个气儿,让大家随时能查看到底有没有把物业费交上去了。只要制度完善了再加上法律这把尺子在后面撑腰就能把这事儿弄得更有序更高效了。 现在二手房买卖的规模越来越大了纠纷也跟着多起来了吧?这个案子的判决就是个好的例子呢。它就好比是个范本告诉大家这物业费必须得先交齐才能把房子过户办完手续呢。 未来啊相关部门可能会把物业费的结清证明直接当成是必须得带的材料才行呢!行业协会那边呢也可以牵头搞出个操作手册来把大家的权利义务都讲清楚咯!只有大家一起努力才能让买卖变得更安心更省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