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周日被安排加班,加班费到底该按周末算还是节假日算?

3月8日这天被定为妇女节,今年这个日子赶在周日,没法补假了。要知道,《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里说,这半天假是专门给女性的福利,不能因为赶上周末就给算没了。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是不安排补休的。再比如5月4日青年节,14岁以上的年轻人能放假半天;还有6月1日儿童节,不满14岁的小朋友能放一天假;以及8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现役军人也有半天的假期。如果这4个节日赶上周六或周日,按规定是不会给补休的。那这样的假期不能补,能不能给折算成钱发了呢? 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里不包括福利费用。这就意味着,公司给女职工发的福利,不算在工资总额里。要是女职工周日被安排加班,加班费到底该按周末算还是节假日算?看看劳社厅函〔2000〕18号文件就知道了。文件里说了,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里,如果单位安排职工照常工作或者去参加庆祝活动,只给工资报酬,不给加班费。但如果这时候赶上星期六、星期日又安排加班的话,就该按休息日的加班工资来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