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因历史项目违规收警示函 暴露投行业务合规短板

问题—— 根据监管部门通报,普利制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及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中,有关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环节存在多项不足:对部分应重点关注的异常情况或问题核查不充分,项目组个别人员执业行为不规范,内部质量控制与内核机制不够完善,导致出具的持续督导报告及专项核查意见结论不准确;监管部门据此对相关机构出具警示函,并对两名负责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同步出具警示函,更明确责任边界与履职要求。 原因—— 从通报列示的问题看,焦点集中在资本市场“持续督导”此关键环节。一上,随着再融资、可转债等工具广泛运用,发行后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承诺履行以及经营和财务变动等事项更为复杂,要求保荐机构前置核查安排,并形成可追溯的证据链;若对异常信号识别不足、核验程序执行不到位,容易造成结论偏差。另一方面,通报提及内控与内核不完善,反映机构在业务推进与风险约束之间的制度衔接存在薄弱点:质控抽查频率、底稿标准化、跨部门复核、问责闭环等环节若缺少刚性约束,一线执业偏离规范就可能得不到及时纠正。监管反复强调投行“看门人”职责,核心就是把合规要求嵌入流程、落实到人、固化为机制。 影响—— 此次警示函发出多重信号。其一,监管要求明确:保荐机构不能只满足“发行时合规”,更要在发行后持续督导中对关键事项保持审慎核查,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二,对机构声誉与业务生态形成约束。警示函虽不等同于行政处罚,但属于公开监管措施,可能影响市场对机构执业质量的评价,并在项目承揽、发行人选择与中介协作中产生信用影响。其三,对行业具有示范意义。持续督导报告与专项核查意见是投资者识别风险的重要依据,一旦结论不准确,容易削弱市场信任;监管通过案例通报,推动行业提升核查深度与内控强度。 对策—— 针对通报暴露的短板,相关机构及同业需在制度与执行两端同步补强:一是完善持续督导“风险清单+触发机制”,对资金流向、关联交易、重大合同、业绩波动、承诺履行等高敏感事项设置预警阈值,触发后及时启动穿透式核查与必要的现场检查。二是提升内核与质控的独立性和有效性,统一底稿标准、固化关键判断留痕、前置复核节点,并将执业质量与人员评价、薪酬激励、责任追究挂钩,避免“重承揽轻督导”。三是加强人员合规培训与执业规范建设,围绕核查方法、证据标准、信息披露规则更新开展常态化训练,提高对异常信号的识别与处置能力。四是加强与发行人、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的沟通协同,在重大事项核查中形成交叉验证,降低单点失误风险。 前景—— 从市场趋势看,监管持续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与中介机构执业水平,投行业务正由“规模驱动”转向“质量驱动”。对通过合并重组形成的新主体而言,历史项目与存量业务的风险管理将成为检验治理能力的重要环节。如何在组织调整、人员流动与制度整合过程中实现标准统一、责任清晰、督导不断档,将直接影响机构在新阶段的竞争力。预计未来监管将继续加大对持续督导、内控内核、底稿质量等关键领域的检查力度,并通过公开监管措施与案例通报形成常态化约束,促进行业回归审慎、专业与合规本源。

一纸警示函提示的并非只是单一项目的督导瑕疵,更是对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的再次强调;合并重组带来资源整合与业务协同,也对制度融合、合规文化与专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只有把持续督导做扎实,把内控与内核的关键环节压紧压实,才能在透明度更高、约束更强的市场环境中守住底线、提升质量,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与投资者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