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记者 实习记者)在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张恩迪代表致公党中央作大会发言,就开展制度型开放、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出具体建议,引发与会代表广泛关注。 当前,全球经贸格局深刻调整,国际规则体系加速重构。因此,如何以更高水平的制度型开放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成为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命题。张恩迪在发言中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以制度型开放为核心牵引,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保障。 所谓制度型开放,有别于传统意义上以降低关税、扩大市场准入为主要内容的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其核心在于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与国际高标准经贸体系相通相容。这个转变,既是中国主动融入全球治理体系的战略选择,也是提升国内制度质量、激发市场活力的内在需要。 在统筹谋划层面,发言建议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重点在产权保护、环境标准、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等领域推动制度接轨,并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这一建议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近年来,部分外资企业反映在华经营面临规则不透明、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有助于精准识别制度短板,为政策优化提供依据。 在贸易便利化层面,发言提出深化改革、加速货物通关流转,完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通关效率直接影响企业运营成本与市场响应速度,是衡量营商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优化这一环节,对稳定外资预期、提升中国在全球供应链中的竞争地位具有实质意义。 在数据跨境流动管理层面,发言建议建立安全管理机制,积极参与数据跨境流动、数字产品非歧视待遇等国际规则制定,并完善"白名单与负面清单"并行管理模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成为重要生产要素,跨境数据流动的规则设计直接关系到数字贸易发展空间。中国在这一领域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既有助于维护数据安全,也有利于为本国数字企业争取更为公平的国际竞争环境。 在法治保障层面,发言强调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提升司法和仲裁服务效能。法治是营商环境的根本保障。对于外资企业来说,司法独立性、合同执行效率以及争议解决机制完善程度,往往是其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考量因素。强化涉外法治能力建设,是提升中国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的关键一环。 从整体来看,上述四项建议相互关联、层次分明,涵盖了制度设计、贸易实务、数字治理与法律保障等多个维度,反映了致公党中央对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系统性思考。
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必然落后;以制度型开放为牵引,把规则衔接做细、把法治保障筑牢、把要素流动通道打通,才能让各类经营主体在稳定可预期的环境中安心经营。持续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将为中国经济在复杂环境中增强韧性、在全球竞争中赢得主动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