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监督机制成效突出 司法部加强行政行为合理性审查

记者从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5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加大监督纠错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化解行政争议上收效良好。 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是行政复议制度的重要功能。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局长徐运凯介绍,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坚持治已病与治未病相结合,推动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在审查方式上,行政复议机构实现了从单一合法性审查向合法性与合理性审查并重的转变。对于行政行为虽然合法但明显不适当的情形,优先适用变更决定予以纠正,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福建某地在土地征收案件中,行政复议机关查明主管部门将被征地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属登记错误,导致补偿严重不足,依法直接责令被申请人将补偿金额由7.3万元变更为753.9万元,百倍差距的纠正表明了行政复议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 深化以案促治、推动源头治理成为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着力点。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行政复议机构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违法共性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达1.3万份,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8600余件,促进行政机关完善制度、优化流程。江西某地行政复议机构在纠正行政机关不准予新增共享电动车投放数量违法行为的同时,一并审查并责令废止违规增设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坚决破除市场准入隐形壁垒,为统一大市场建设扫清制度障碍。 各地还通过多种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新疆行政复议机构联合政府部门定期举办"一月一案"培训,系统剖析执法共性问题,已开展培训的执法领域案件量和纠错率均出现不同程度下降,表明预防性监督取得实效。错案讲评、问题通报、遴选发布典型案例等做法在全国推广,形成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协同联动机制建设深入强化。各地积极推动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法治督察协调配合,与行政诉讼、行政检察、纪检监察有机衔接,形成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强大合力。江苏省行政复议机构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印发《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责任集中评价和移送线索实施办法》,通过制度化安排强化压力传导,提升监督效能,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行政复议的价值,不仅在于对个案作出公正裁断,更在于通过持续纠偏推动治理体系自我修复、自我完善;对“合法但不适当”行为优先以变更决定纠正,说明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与对裁量权规范运行的更高要求。把个案问题转化为制度改进,把纠错压力转化为治理动力,方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公平正义以更可感的方式抵达群众与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