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挂牌督办43件重大财务造假案件 持续加强证券领域执法打击力度

财务信息是资本市场的“晴雨表”。

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一组办案数据:2024年至2025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财务造假犯罪191人;其中2025年1月至11月起诉102人,同比增加21%。

与此同时,最高检对43件重大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挂牌督办,并对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部的财务造假案件同步向相关地方检察机关交办、跟踪指导。

涉锦州港、金通灵、美尚生态、紫晶存储等一批社会高度关注案件被依法提起公诉,释放出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零容忍”、从严惩治的鲜明信号。

从“问题”看,财务造假危害具有链条化、扩散性特征。

一方面,虚假财报误导投资者判断,扭曲资源配置,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造假行为往往与违规担保、资金占用、内幕交易等风险交织,易引发连锁反应,削弱市场信任基础。

对企业而言,短期粉饰报表可能换取融资、股价等“表面收益”,但长期将侵蚀治理结构,甚至触发退市、破产等系统性后果。

从“原因”分析,财务造假之所以屡禁不止,既有逐利动机,也有治理短板和违法成本考量。

一些主体以业绩压力为由,通过虚构收入、提前确认收益、隐匿负债、关联交易循环等手段“做账”,并借助复杂交易结构和跨区域链条提升隐蔽性;部分中介机构履职不严甚至与造假形成利益勾连,放大市场风险;个别地方在招商引资、保壳保牌等动机下对风险预警不敏感,也会影响监管合力。

与此同时,财务造假取证专业性强、周期长、涉案资金和主体多,若执法司法衔接不够顺畅,容易导致打击效果打折扣。

从“影响”评估,挂牌督办与集中起诉既是个案惩治,也是市场治理方式的升级。

最高检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通过加强对地方检察机关的交办、指导和督促,有利于统一法律适用尺度,提高办案质效,压实办案责任。

对市场而言,严惩造假有助于矫正信息失真,推动“优胜劣汰”机制更有效运行,为长期资金入市营造更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对企业而言,这也倒逼其完善内控、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以合规经营替代“财务修饰”。

从“对策”层面看,检察机关正从制度供给与能力建设两端发力,提升治理的系统性与协同性。

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办理规则、凝聚执法司法共识;专门印发《关于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细化财务造假案件办理规范,完善行刑衔接程序,推动案件移送、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环节更加衔接顺畅。

此外,通过与证监会结合案例开展联合培训,强化检察人员对会计准则、审计逻辑、交易结构识别等专业能力建设,提升对“新型、隐蔽、复杂”造假模式的识别与打击水平。

从“前景”判断,随着资本市场改革深化和监管科技能力提升,财务造假治理将更强调“全链条、立体化、常态化”。

一方面,挂牌督办和典型案件公诉将形成持续震慑,促使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真正把信息披露作为“生命线”;另一方面,行刑衔接机制不断完善,有望缩短案件办理周期,提高违法成本的确定性,减少“铤而走险”的空间。

未来,在持续依法严打的同时,更需要形成部门协同、市场约束与公司治理自律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格局,推动资本市场在更透明、更规范的基础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从个案查办到制度建构,这场针对财务造假的司法亮剑行动,既是对市场乱象的雷霆整治,更是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深层推进。

当法治成为规范市场行为的标尺,当"零容忍"监管理念贯穿全链条,中国资本市场方能行稳致远,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