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神曲"商用播放需版权授权 商家须取得双重许可

问题:商家版权认知模糊埋隐患 每逢春节,《恭喜发财》等节日歌曲常被零售场所用作背景音乐烘托氛围;但不少经营者以为开通个人音乐平台会员就能在店内播放,甚至有小微商户直言“从没想过版权问题”。在我国版权保护持续完善的背景下,这类误解正逐步转化为现实的法律风险。 原因:法律明确区分使用场景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秦雯律师表示,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个人会员的使用范围仅限“非商业性私人使用”。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播放音乐,通常属于“机械表演权”使用,需要另行取得授权。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刘青律师补充,音乐平台的用户协议一般也会明确排除商业用途;如果商家将音乐播放用于吸引客流、促进消费,即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公开表演。 影响:侵权赔偿标准动态化 在司法实践中,侵权赔偿金额会结合场所规模、作品知名度等因素综合确定。以《恭喜发财》为例,作为春节高频使用的经典曲目,其传播度和商业价值较高,也会影响判赔基准。数据显示,小微商户单次侵权案件的赔偿额多在2000-5000元,连锁企业则可能达到数万元。2022年音著协处理的餐饮行业音乐侵权案件中,超过六成涉及节日热门曲目。 对策:双协会授权机制护航合规 合规商用通常需要通过两类集体管理渠道办理授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音著协)管理词曲著作权,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音集协)负责音像制品涉及的权利。商家播放纯音频,一般需向音著协缴纳表演权费用;如使用MV等视频内容,则还需同步取得音集协授权。目前两协会已推出“年度许可”“单曲授权”等方案,便利店年度费用最低约200余元。 前景:版权意识与服务体系待协同提升 随着《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推进,版权监管预计将深入趋严。专家建议商户建立音乐使用台账,同时也呼吁集体管理组织优化面向小微企业的办理流程。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评估显示,2023年公播音乐市场规模已突破30亿元,但规范使用率仍不足40%,合规化提升空间较大。

音乐能烘托年味,也凝结着创作者的劳动与价值。对经营者来说,弄清“个人使用”和“公共播放”的边界,建立可执行的授权与管理机制——既能减少纠纷——也有助于形成更成熟的商业秩序。让每一首歌在被听见的同时也获得尊重,节日的热闹与产业的良性发展才能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