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公职岗位出现“在编不在岗”,损害公共服务效能。
汨罗市弼时镇人民政府12月24日发布公告称,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无故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的在编人员启动解聘程序,并将按要求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公告列明人员信息并明确将履行报备流程。
此类“公告式处理”近期并非个例:在部分地区,因连续旷工达到法定或规定天数,相关单位对公职人员作出辞退决定,并通过媒体或公告方式送达,体现对程序合规与证据链条的重视。
原因:制度约束趋严与治理需求叠加,推动“有岗必履、失责必究”落地。
一方面,事业单位和公务员队伍承担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职责,岗位缺位会直接造成工作断档、群众办事不便,甚至引发基层治理风险。
另一方面,现代人事管理强调依法用人、按章管理,旷工等行为不仅是工作纪律问题,也触及管理制度与法律规定的底线。
对于“无法联系本人”等情形,采用公告送达是实践中的常见做法,旨在保障程序正当、提高处置效率,避免长期悬置形成管理真空。
影响:释放明确纪律信号,倒逼队伍管理从“静态编制”走向“动态绩效”。
其一,依法解聘、辞退对“岗位稳定等于无条件保障”的误读形成纠偏,强调公共岗位首先是责任岗位。
其二,公开公告增强了透明度,有助于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对权力运行与人员管理的监督预期。
其三,对基层单位而言,此举有助于形成“人岗相适、岗责相符”的导向,推动资源向一线服务和关键岗位聚焦。
但也需看到,公开处置容易引发舆论关注,相关单位必须在事实认定、程序履行、权利救济等方面更加严谨,确保经得起法律与社会检验。
对策:以法治化、制度化手段织密管理闭环,既“严”也“准”。
第一,完善日常考勤与履职记录,做到证据留痕、责任可追溯,避免“口径不一”导致处置争议。
第二,规范处置流程,严格落实调查核实、集体研究、告知与申辩、决定送达、备案等环节,确保程序正当。
第三,强化提前预警与人文关怀,对疑似长期脱岗、失联等情况建立分级处置机制,区分客观困难与主观旷工,防止“一刀切”。
第四,畅通补岗与人员流动渠道,结合岗位实际及时补充力量,减少公共服务因个体缺位而受损。
第五,加强政策宣讲与纪律教育,把“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规则讲清楚,把边界和后果讲明白,形成稳定预期。
前景:动态管理机制将更趋常态化,治理重心从“管编制”转向“管岗位、管职责、管绩效”。
随着相关法规制度不断细化、执行尺度逐步统一,公职人员管理将更加注重日常监督、过程管理和结果评价。
可以预期,公开透明、依法依规的处置将推动队伍纪律建设持续深化,也将促使社会对公共岗位的理解回归本源——稳定不是特权,而是基于责任履行与公共信任的制度安排。
从"铁饭碗"到"活水机制",这场持续深化的人事制度改革正在重塑公共部门的职业生态。
弼时镇的这纸公告,既是对失职者的警示,更是对尽责者的制度承诺——唯有恪守岗位责任,方能守护职业尊严。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进程中,此类案例将成为制度力量的有力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