踹碎的不只是玻璃还有自由啊!

话说那天,11月13日下午四点十分,鼓楼区五福天桥那边,一辆公交车正排队进站呢。乘客陈某东突然来了一句“我想下”,把司机给惹怒了,因为车还没停稳,司机没让他下车。结果这哥们儿脾气上来了,连踹带拉猛砸后车门,一声脆响玻璃全碎了。车门一开,他就踩着碎玻璃跑了,留下司机在那儿惊魂未定,一地渣渣。 紧接着,水部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马调取了监控,沿着陈某东逃跑路线走访了一路。仅仅用了九个小时就锁定了他。第二天下午三点,警方在台江区五一路十四桥公交站附近设伏等候,顺利把他给抓住了。面对监控铁证如山,陈某东也不敢抵赖,供认自己寻衅滋事了。现在他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了,案子还在继续查呢。 警方特意提醒大家:踹碎的不只是玻璃,还有自由啊!《刑法》第293条说得清清楚楚: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的人会被判刑呢!陈某东这种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了,等着他的是法律的严惩!大家一定要守规矩啊:下车得等车停稳了;发现不对劲赶紧告诉司机或者报警;遇到有人情绪失控千万要冷静! 守规矩才能保平安啊!别让一时冲动变成一辈子的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