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微短剧快速发展带动儿童题材升温,但部分作品偏离创作本位。
近年来,微短剧呈爆发式增长。
自2025年1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微短剧+”行动计划 赋能千行百业的通知》以来,这一新兴文艺形态与更多行业领域加速融合,题材供给明显扩容。
在此过程中,儿童题材作品数量上升、叙事形式更新,一定程度上呈现当代家庭关系与育儿议题。
然而,个别创作者为追逐点击与话题,将成人世界的复杂关系、功利价值与冲突逻辑“移植”到儿童叙事之中,甚至出现以儿童参演进行商业炒作、制造噱头的现象,带来导向风险与权益隐患。
原因——流量逻辑叠加制作门槛较低,催生“快产快销”与价值滑坡。
一方面,微短剧节奏快、成本相对可控,平台传播依赖强刺激点与情绪触发,容易诱导创作端以“冲突升级”“反转密集”替代生活真实与人物成长。
另一方面,儿童题材天然具备关注度与传播度,部分制作方将其视为获取流量的“捷径”,忽视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与法律规范要求。
再加之部分从业者对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理解不深、行业自律不足,导致“以成人叙事套儿童外壳”“以商业包装透支童年”的问题滋长。
影响——既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损害行业生态与社会预期。
对未成年人而言,“成人化”情节容易造成认知错位与价值混淆,例如将权谋算计、以恶制恶等观念包装为“成长捷径”,或让儿童演绎超越其经验与承受能力的矛盾冲突,影响健康人格培育。
“工具化”倾向则可能侵蚀儿童的受教育权、休息权与心理安全,诱发“造星焦虑”“过度培训”等社会问题。
“娱乐化”偏向将儿童题材简单做成情绪消费品,充斥低俗化、戏谑化表达与逻辑失真内容,不仅削弱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也会拉低行业公信力,影响家庭与社会对网络视听内容的信任基础。
对策——管理提示划出清晰红线,强调导向把关与权益保障并重。
针对“成人化”,管理提示要求扎根儿童生活、尊重成长规律,落实《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确保人物言行与故事情节符合对应年龄段的认知水平、生活经验和道德准则;不得为制造戏剧冲突刻意塑造“腹黑”“心机”等儿童形象,不得以穿越重生等设定为借口宣扬权谋算计;严禁以儿童身份演绎“霸道总裁”、参与“校园霸凌”、渲染对立等明显成人化剧情。
针对“工具化”,提示强调依法依规邀请儿童参演,须取得法定监护人书面知情同意,切实保障人身安全、心理健康与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不得以造星为名进行“啃小”式商业炒作,不得诱导家庭支付高额培训、包装费用;不得安排超负荷拍摄或出演暴力、惊悚、情感纠葛等超出身心承受能力的戏份,坚决防止将儿童异化为流量与利益的“工具”。
针对“娱乐化”,提示导向指向明确:反对把儿童内容简单等同“搞笑产品”“爽感产品”,要求作品提升思想内涵与艺术表达,避免格调低俗、逻辑混乱、认知扭曲的内容传播;倡导以符合儿童理解方式展现生活、寓教于乐,在润物无声中传递真善美与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前景——以规范促精品,推动儿童类微短剧回归“以人为本”的创作道路。
业内人士认为,管理提示的核心在于把“守住童心、童真底色”确立为审美与伦理底线,把“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确立为制度与实践底线。
随着平台审核、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形成合力,儿童题材微短剧有望从“流量竞速”转向“内容深耕”:一方面,更贴近儿童日常与家庭教育现实,以真实可感的故事呈现成长的困惑与勇气;另一方面,在选题、表演、拍摄组织与商业合作等环节强化合规意识与保护措施,让参与创作的儿童被充分尊重、被妥善保护。
长远看,只有坚持正确导向、坚持内容质量,儿童题材才可能持续释放文化产品的公共价值,成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益滋养。
童年是人生底色的奠基期,儿童题材创作承载着特殊的社会责任。
广电总局此次管理提示不仅是对当前乱象的及时纠偏,更是为行业健康发展指明方向。
唯有将儿童权益保护置于商业利益之上,让创作回归育人初心,微短剧这一新兴文艺形态才能真正成为传播正能量、培育时代新人的有效载体。
守护童真、尊重规律、拒绝功利,应当成为全行业的共识与行动自觉,让每一部儿童作品都能映照新时代少年儿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为他们的成长提供纯净健康的文化滋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