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创新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机制 出台指引推动组合供应改革

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是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的重要方式。近年来,部分地区资源要素供给中仍存在资源分散、权责边界不清、项目落地链条较长等问题:一上,单一资源供给难以匹配产业链条对空间、能源、水资源与生态配套的复合需求;另一方面,权利设置与用途管制衔接不足,确权登记、规划管控、供后监管等环节标准不一,影响资源资产价值转化效率。江西此次印发两项文件,旨以制度化、清单化方式打通“设权—赋能—供给—监管”链条,为各地探索组合供应提供统一的政策工具。 从原因看,自然资源资产具有空间属性强、权属关系复杂、用途约束多等特点——缺乏统一规则时——容易出现“可供资源难组合、组合资源难定权、定权之后难交易”等堵点。,产业转型升级对资源要素提出更高要求,传统以单一地块、单一矿权或单一取用水许可为主的供给方式,难以满足重大项目对综合承载能力与配套要素的系统配置需求。面对新形势,需要在守住生态保护红线、耕地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等底线约束前提下,探索更贴近市场需求与产业趋势的供给方式,通过规范设权赋能,将“资源要素”转化为“可交易、可配置、可监管”的资产组合。 两项文件的出台,重点在于对权利内涵与实施路径作出系统安排。《指引》聚焦土地、矿产、森林、水、湿地五类资源,分别明确组合供应中可设置权利的权能及含义,提出两种设权赋能模式:其一是在同一门类自然资源资产内部进行不同权利组合,提高单一门类资源的配置弹性;其二是跨门类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实现多要素协同供给。文件同时强调,设权赋能必须立足资源资产数量、质量、分布、权属与利用现状等客观条件,兼顾市场需求和产业导向,避免脱离资源禀赋与规划约束的“一刀切”组合。 《指南》着力解决“怎么编、谁来编、编到什么程度”等操作问题,围绕总体要求、编制原则、编制主体与程序、主要内容、成果提交要求等关键环节搭建完整框架,并通过附录提供编制格式与正文大纲,提高可执行性。《指南》提出通过权能新设、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确权登记等路径强化赋能,明确地方政府、相应机构及属地乡镇职责分工,按阶段细化任务清单,推动“组合包”从文本走向落地。这种以标准化流程促进规范实施的安排,有助于降低部门间衔接成本,提高方案编制与审批效率。 从影响看,规范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有利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也有助于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对产业端而言,组合供应能够更好满足重大项目对空间载体、矿产原料、林地资源、水资源保障及生态修复等多维需求,减少多头对接、重复审批带来的时间成本,增强投资确定性。对治理端而言,统一设权赋能规则与编制指南,有助于厘清权责边界,推动规划、审批、登记、监管等环节协同,强化用途管制与风险防控,防止以组合之名突破生态底线或弱化监管要求。对生态端而言,在严格约束条件下探索组合供应,可为生态保护修复、湿地与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更稳定的制度支撑,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统筹。 面向对策层面,推动两项文件落地见效,需要把握“规范与创新并重、供给与监管并行”。一是夯实基础数据与权属底账,摸清资源资产数量、质量与空间分布,完善确权登记和信息共享机制,为科学设权提供依据。二是强化与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的刚性衔接,确保组合供应在法定框架内运行,做到“可用、能用、合规用”。三是优化部门协同机制,按职责分工建立会商、联审和闭环监管流程,提高方案编制、审批与实施效率。四是面向市场需求设置组合方案,完善定价、交易、履约与供后监管安排,突出“权利清晰、边界明确、责任可追”,提升市场可预期性。五是加强风险识别与前置评估,对生态敏感区、重要水源地、永久基本农田等区域严守底线,防范违规开发和资源过度利用。 从前景判断看,随着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持续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供给方式将从单项供给加快转向综合配置。江西以指引和指南先行,表达出以制度供给推动资源要素集约高效利用的信号。下一步,若各地在“组合包”实践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并在信息化支撑、标准体系、监管闭环诸上持续完善,有望继续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增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能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稳固的资源保障。

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改革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江西省印发的两份指导文件,为改革提供了较为清晰的规则框架和操作路径。随着改革推进,将继续优化全省自然资源配置,促进资产保值增值,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各地应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稳妥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在实践中持续完善与创新,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为全国自然资源管理改革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