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鄠邑创新诉前解纷机制 法院政协携手化解民生商事纠纷

近日,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调解室里,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连连称赞。一起小区物业纠纷和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通过“法院+政协人才库”联动模式顺利化解,展现了该院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上的新做法。 这些纠纷的难点,部分源于传统诉讼程序在效率与专业适配上的局限。物业费纠纷看似琐碎,却牵动居民生活品质与社区秩序。在鄠邑法院受理的案件中,业主与物业公司因服务质量、费用缴纳等问题产生分歧,双方各执一词,信任裂痕不断加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则涉及专业标准、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争点多、周期长;一旦进入诉讼,不仅增加企业时间和经济成本,也可能影响后续合作。这两类纠纷的共同点是:对立情绪强、僵局难破,需要既懂法律又了解行业的人参与协调。 为此,鄠邑法院与区政协探索协同机制,整合法律、经济、心理等领域的委员和专家资源,组建特邀调解员队伍,建立“社会知名人士先行调解人才库”。该机制强调优势互补,把非诉纠纷解决力量前置,让专业人士在诉前、诉中更有效参与纠纷化解。 在物业纠纷案件中,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闫煜华并未急于下结论,而是先做“倾听者”。他引导物业公司换位思考,理解业主对居住品质的合理期待;同时向业主客观说明物业经营压力,并用通俗表述厘清权利义务的法律边界。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情绪逐步缓和。最终,三起物业费纠纷均以业主补缴情款、物业公司撤诉结案;物业公司还当场承诺完善沟通渠道、改进服务,为后续互动留出空间。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特邀调解员张宏权结合多年行业经验,迅速抓住关键——双方陷入“追责式”对抗,忽视了尽快解决问题的现实需求。他将调解重点转向争议条款的专业拆解,围绕对账核算、款项支付等核心环节提出可操作的建议,推动双方回到可执行的解决路径上。最终,双方达成“先对账、再自主协商”的一致意见,三起纠纷均以撤诉方式化解,企业有效减少诉讼成本,也避免合作关系深入受损。 该实践带来了多上的积极效果:一是推动先行调解与诉讼程序更顺畅衔接,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对适宜调解的案件进行精准分流,或由当事人自主选择调解员,把矛盾化解尽量前移;二是以专业力量参与,兼顾依法释明与情绪疏导,努力做到既解“事结”也解“心结”;三是为鄠邑法院涉及工作举措提供了可操作的经验,为基层治理提供参考。 从治理层面看,“法院+政协”联动模式说明了多元共治的方向:依托政协人才资源和社会联系优势,把各领域专业力量纳入解纷体系,提升纠纷处理的效率与质量,也为维护社会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支撑。

基层治理现代化需要更多务实有效的机制创新。鄠邑区“法院+政协”联动机制表明,破解治理难题既要坚持法治原则,也要善用社会专业资源;既要发挥制度效能,也要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引入专业力量、前置解纷关口,不仅提升了治理效能,也为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供了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