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传统财产线索不足,终本案件长期“卡壳”;本案中,借款纠纷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某一直未履行。申请执行人赵某于2021年6月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机关通过线上线下常规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也一度无法找到张某,案件于2021年11月依法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暂时结案。案件虽“终本”,但权利救济并未结束,胜诉权益的兑现仍面临现实障碍。 原因——新型收入形态更隐蔽,传统查控手段存在盲区。近年来,直播平台打赏、带货佣金、平台补贴等收入增长明显,部分收益以平台结算账户、虚拟钱包或周期性分账方式存在,呈现“难发现、流动快”的特点。若仍主要依赖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传统查控路径,容易出现“表面无财产、实际有收益”的落差,给规避执行留下空间,也使部分终本案件长期沉淀。 影响——依法打通兑现链条,让执行手段跟上市场变化。2026年1月中旬,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交线索,反映张某在某直播平台从事主播工作。历城区人民法院信访与执行恢复中心迅速研判,认为直播收益属于可执行的财产利益,应纳入查控范围。执行人员随即对接平台公司法务部门,依法送达协助调查函、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扣留张某在平台的涉及的收入。措施启动后,张某的收益使用受到限制、直播经营受到影响,临近春节直播高峰期压力明显增大,遂主动联系法院要求核算欠款并尽快履行。法院及时核算应履行款项及费用,张某按要求全额履行后,依法解除相关措施,案件顺利执结。该案表明,对新业态收益依法查控,能够形成有效震慑与促履机制,推动“纸上权益”更快转化为实际到位的款项。 对策——完善线索发现、平台协作与规范送达执行闭环。一是拓宽财产线索来源。鼓励当事人依法提供线索,同时执行机关应加强对新业态商业模式的了解与研判,将“账号、流量、分成、佣金、补贴”等要素纳入财产线索审查范围。二是健全协助执行机制。针对掌握资金结算与分配的网络平台企业,通过依法送达协助调查、协助执行等法律文书,实现对收益的扣留、提取与划拨,提高执行效率和准确性。三是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在依法采取措施的同时,注重比例原则和程序规范,及时核算、及时反馈、及时解除措施,既保障债权实现,也尽量减少对被执行人正常经营的不当影响。四是推进制度化建设。围绕新型财产识别、证据标准、协助执行流程等,加强与行业平台的常态化沟通,提升执行工作的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为同类案件提供可参考的操作路径。 前景——新业态财产查控将成为执行工作的新增重点。随着平台经济、数字内容产业持续发展,收入形态更加多元,财产呈现“数据化、平台化、分账化”特征。司法实践表明,只要依法确认相关权益的财产属性,找准资金结算节点,完善协助执行链条,就能将以往难以触达的收益纳入执行范围。下一步,随着跨平台协助、信息共享和规范指引逐步完善,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将更具针对性,执行质效与公信力也将同步提升。
虚拟经济深度进入社会生活,这起看似普通的执行案件提出了一个现实问题:执行如何跟上新业态的变化。司法机关通过依法查控直播收益破解执行难,不仅实现了个案权益兑现,也为数字时代的财产保护提供了可复制的思路。走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既要依法稳妥用好强制措施,也需要与市场形态同步更新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