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春困上路,疲劳驾驶隐蔽性强、危害性大;入春后气温回升、昼夜温差变化明显,部分驾驶人会出现眼皮发沉、注意力涣散等情况。在高速公路等封闭、单调路况下,疲劳更容易累积。有些人抱着“再撑一段就到”“进服务区麻烦”等侥幸心理继续驾驶,风险往往在短时间内迅速放大。交通管理实践表明,疲劳驾驶通常没有明显外在征兆,一旦出现短暂睡眠或反应迟钝,可供纠错的时间非常短,极易引发追尾、碰撞护栏、车辆侧翻等严重事故。 原因——生理性困倦叠加驾驶环境与作息因素。春季人体适应升温时,皮肤血管扩张、外周循环加快,更多血液流向皮肤,大脑相对供血减少,神经中枢出现抑制效应,从而产生困倦、乏力等“春困”表现。同时,夜间睡眠不足、长时间连续驾驶、饱餐后血液更多流向消化系统,以及长直路段、车流平稳带来的“刺激不足”,都会加重困意。午间12时至14时、凌晨2时至5时更容易犯困,是疲劳驾驶的高发窗口,需要重点防范。 影响——反应能力下降,事故代价远高于“赶时间”的收益。疲劳状态下,驾驶人的反应时间延长、判断力下降、风险识别变慢,车速控制与车道保持能力明显变差,车辆可能出现忽快忽慢、无意识偏离车道等现象。更危险的是,疲劳可能发展为“微睡眠”,即数秒到十余秒的无意识闭眼。在高速行驶时,这相当于车辆在无人控制状态下前行数百米。对个人而言,后果可能是人员伤亡、车辆损毁;对社会而言,则会造成道路拥堵、救援压力增加、二次事故风险上升。交管部门提醒,其危险性不亚于酒后驾驶,必须注重。 对策——把“停车休息”作为唯一有效的核心措施,建立可执行的安全流程。交管部门提示,一旦出现频繁眨眼、眼干发沉、哈欠增多、注意力难以集中、记不清刚经过的路段、车道保持困难、颈部僵硬想歪头等信号,应立即采取措施,将车辆驶入就近服务区或驶离高速,确保安全停车后休息。建议休息15至20分钟,并下车适度活动、补充水分、呼吸新鲜空气,必要时洗脸整理状态后再上路。相比之下,唱歌、拍打脸颊、开窗吹风、依靠强刺激饮料等方式只能短暂提神,持续时间有限,还可能分散注意力,不能替代停车休息。交管部门同时提醒,应严格控制连续驾驶时长,提前设置途中停靠点,避免以“剩下不远”为由继续硬撑。 在预防层面,安全出行要从源头减少疲劳积累:一是保证充足睡眠,尽量在出行前一晚保持7至8小时休息;二是尽量避开易困时段,必要时调整发车时间;三是科学安排行程,连续驾驶不宜过长,建议定时进入服务区活动调整;四是倡导结伴出行,轮换驾驶或由同伴提醒监督;五是避免饱餐后立即长途驾驶,减少餐后困倦叠加。 在管理层面,法律法规对疲劳驾驶有明确约束。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应的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属于疲劳驾驶行为,将面临相应处罚。交管部门表示,依法查处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纠正,更是通过制度约束与宣传提示共同降低事故概率。 前景——从“事后处置”走向“主动预防”,让安全成为出行的默认选项。随着公众安全意识提升和道路服务设施优化,“困了就停、停了再走”正在成为共识。下一步,交管部门将结合季节特点与出行规律,持续加强宣传提示和重点时段路面巡查,推动服务区引导信息更清晰、休息资源更方便可用,促进驾驶人把疲劳管理纳入出行计划。同时也呼吁运输企业、平台和车队完善排班与监测机制,从源头减少超时驾驶和带隐患上路。
道路交通安全需要个人自律、技术手段与制度约束共同发力;把“宁可停车三刻,不争一秒”的理念落实到每一次出行,才能把风险挡在发生之前。春意渐浓,更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平安到达才是最重要的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