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民政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明确面向“十五五”期间的总体思路与重点任务,突出以科技创新提升民政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治理效能。
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表示,民政科技涵盖科研攻关、产品开发、成果转化与科技服务,是民政部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重要支撑,也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组成部分。
总体来看,近年来民政领域科技创新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在基础薄弱、创新能力不强、转化效率不高、支撑不足等短板,需要从制度与政策层面系统破解。
一是问题层面,民政工作的对象覆盖面广、服务场景复杂,既包括老年人、困难群体等重点人群,也涉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等多元业务。
现实中,一些地方在信息化基础设施、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方面仍不够健全;部分领域技术供给与实际需求衔接不紧,成果转化链条不畅;标准体系、评估体系和人才支撑相对薄弱,导致“能研发、难落地”“有产品、难推广”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
尤其在人口老龄化加速背景下,养老服务对智能化、精细化、可持续化的需求快速上升,既考验服务能力,也考验科技支撑能力。
二是原因层面,民政科技创新具有明显的公共服务属性和跨学科特点,涉及医疗康复、智能装备、信息系统、社会工作与治理等多领域协同。
受制于投入机制、科研组织方式和应用场景碎片化等因素,一些技术供给难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解决方案;同时,成果从研发到应用需要经过验证、标准、采购、运维等多个环节,若缺少系统性制度安排,转化周期往往拉长、成本增加。
加之基层服务力量紧张、数据治理能力参差不齐,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新技术新产品的规模化应用。
三是影响层面,民政科技创新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民生保障的效率、精准度与可及性。
对养老服务而言,科技赋能有望提升风险预警、照护评估、远程服务与资源调度能力,缓解部分地区护理人员短缺、服务供给不均等压力;对康复辅助器具领域而言,技术创新和产业协同能够推动产品更贴近使用者需求,降低适配门槛,提高生活自理与社会参与能力;对社会救助与社会事务而言,数智化能力提升有助于加强政策落实的可追溯性与精准识别,减少重复证明和信息壁垒,提升服务体验。
反之,若创新支撑不足,公共服务供给可能难以适应需求结构变化,治理现代化也将面临掣肘。
四是对策层面,此次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应用、科技支撑能力、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系统部署,并细化为多项举措,突出“补短板、强机制、抓示范、促协同”。
重点之一是强化老龄和养老服务领域科技支撑,围绕智慧养老、照护评估、服务监管等环节提升技术供给与应用能力;重点之二是推进康复辅助器具和殡葬等领域技术创新,推动产品和服务向更安全、更便捷、更人性化方向升级;重点之三是加强民政工作数智化建设,推进数据治理与业务协同,提升管理服务的精准化与智能化水平。
与此同时,文件强调完善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开展集成示范,推动相关产业创新发展;并通过平台基地建设、标准体系完善、人才队伍打造等措施夯实长期支撑,形成可持续的创新生态。
五是前景判断,面向“十五五”,民政科技创新将更多体现为“技术—场景—制度”的系统集成:一方面,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推进,智能装备、数据治理、远程服务等技术将更广泛嵌入养老服务、救助管理和社区治理场景,推动服务由“兜底保障”向“精准供给、品质提升”延伸;另一方面,标准体系和评估机制的完善将决定创新成果能否从点状试点走向规模化应用。
预计未来一段时期,围绕老龄事业与养老服务的科技创新将成为民政领域的重点方向之一,通过示范带动、机制牵引和产业协同,逐步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应用模式,更好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民政科技创新指导意见的印发,标志着民政部门正在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征程的要求,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力,推动民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在人口老龄化加速、社会治理需求日益复杂的背景下,民政科技创新不仅是提升服务质量的必然选择,更是实现民政工作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各地民政部门应当以此指导意见为契机,加强科技创新的组织领导,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培养创新人才,推动民政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温暖的民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