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说起来挺让人遗憾的。陈女士当时觉得自己抓住了张先生出轨的把柄,就偷偷录下了那段他说“房子给你,孩子我养”的话。几年后两人闹到了法院,她把这段录音刻成光盘交上去,本想让法官直接判决,结果人家根本不认。 法官说这录音被剪接过,格式也变了。司法鉴定机构给的结论是:录音从手机导出变成CD格式后,和原来的不一样了。原来手机里的那个文件还被删掉了,证据的来源根本没法确定。就因为这几点,法官没办法采信这份证据。 这事得从头说起。陈女士一开始发现张先生回家越来越晚,微信上有个叫“小莉”的女人头像老在闪。后来吵得凶了,张先生说自己只是累了,可陈女士还是留了个心眼。 张先生怕她再闹,就写了个字据说要是再背叛就把房产给她,顺便录下了这段对话。谁知这才过了几年,信任没恢复多少,争吵反而升级了。张先生先把诉状递到了法院要求离婚分财产。 陈女士把光盘拍到桌上喊不公平。其实她是自作聪明,以为把文件拷到光盘就没事了。结果因为动了格式、删了原文件,反倒给自己贴上了“瑕疵”的标签。 鉴定人给咱们拆解了一下:录音想被采信得先过四道关。第一主体合法,就是录音得经过被录的人同意;第二形式合法,必须得是原始音频文件不能转码;第三程序合法,不能胁迫人家也不能偷录;第四内容合法不能剪接伪造。这四条里只要有一条过不去,法官都会要求鉴定。一旦鉴定方说有剪辑问题,这证据就直接作废了。 咱们以后要注意啊!取证的时候最好在公开场所优先;开始录音前最好说明白大家都同意;说话别带威胁语气让人感觉被“套话”。保存文件的时候切记这四点:不要删原文件——手机和U盘双备份;不要转格式——MP3或者WAV都行别转成CD;不要自行剪辑——哪怕只删一秒呼吸声;不要提前透露给律师以外的人——防止被篡改或威胁。重要证据最好提前固定一下:把原盘送公证处封存或者直接申请法院诉前保全。 这场离婚案最后还是平分财产收场了。陈女士输了不仅仅是房子份额,更是最后那点体面和尊严。手机人人都有录音功能也很方便,但规则不是随便按两下就能搞定的。下回再觉得抓住把柄的时候记得先问问自己:这份录音能不能经得起法庭的“格式转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