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部分河流季节性断流、部分湖泊萎缩干涸、水体交换能力不足等现象在一些地区不同程度存在,既影响城乡供水安全与灌溉保障,也制约生态系统稳定与区域高质量发展。
围绕这一突出短板,水利部在前期探索基础上,近日启动第二批母亲河复苏行动,将111条(个)河(湖)纳入治理修复清单,涉及29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旨在以系统治理推动河湖生态环境复苏与健康维持。
问题:河湖水量不足与生态功能退化交织 从现实表现看,一些河流存在季节性断流乃至局部长期无水现象,湖泊则呈现水面缩小、生态水位难以稳定维持等问题;在部分平原河网与城市河道中,水体流动性不足带来的水动力偏弱、污染物稀释扩散能力下降等情况也较为典型。
河湖“有水无流”“有流不畅”不仅削弱水生生境,还可能诱发水质波动、景观衰退与生物多样性下降,进而影响群众获得感与区域生态安全。
原因:气候波动与开发利用强度叠加 河湖问题的成因复杂,既有自然因素也有发展方式影响。
一方面,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旱涝急转等气候波动,使得部分季节性河流来水更加不稳定;另一方面,城镇化和产业用水增长、河道沿线取用水强度上升、部分工程设施改变水系连通格局,叠加部分区域地下水超采、生态补水机制不完善等因素,造成河湖“补给不足、连通受限、动力不足”。
此外,部分河道整治与岸线利用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生态空间,使修复难度进一步加大。
影响:从水安全到生态安全的连锁效应 河湖断流与湖泊萎缩直接影响供水保障与农业灌溉稳定性,特别在枯水期容易放大区域水资源调配压力;对生态系统而言,水位波动加剧与水动力不足会削弱自净能力,导致底栖生物、鱼类栖息与繁殖环境受损,湿地功能下降,生态服务价值缩水。
更重要的是,河湖健康状况与流域韧性紧密相关,一旦关键水体生态功能退化,极端天气条件下的风险应对能力也会随之降低。
对策:以“一河(湖)一策”推进系统复苏 此次第二批行动强调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
水利部提出,将指导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充分发挥河湖长作用,科学确定复苏目标,因地制宜制定“一河(湖)一策”治理修复方案。
总体路径上,重点围绕河湖连通恢复、生态水量保障、水动力条件提升与生态功能修复等关键环节综合施策:对季节性河流,突出“在正常来水条件下全线贯通”的目标,增强纵向连通;对常年流水河流,强调维持全年全线有水并提升水动力条件;对湖泊,则以有效维持生态水位、改善水生生境为抓手,推动生态功能修复。
与此同时,行动范围从先行试点进一步扩展,体现了由点及面、由经验走向制度化治理的政策取向。
值得关注的是,水利部在部署中提出“全面分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状况”,意味着后续工作将更强调科学论证与差异化治理:既要兼顾供水、灌溉、防洪、航运等多目标需求,也要把生态用水作为河湖健康的重要约束条件;既要注重工程措施的必要性,也要强化调度管理、节水增效与生态补水机制建设,推动形成可持续的水量—水质—生态协同格局。
前景:以“十五五”期末为节点推动河湖健康维持 按照部署,到“十五五”期末,在正常来水条件下,季节性河流力争实现全线贯通,湖泊生态水位得到有效维持;常年流水河流维持全年全线有水,水动力条件明显提升;重点河湖生态功能明显改善,水生生境得到一定恢复,河湖健康生命有效维持。
总体看,随着行动覆盖范围扩大与治理模式成熟,河湖治理将从“治标”逐步走向“标本兼治”,从单一河段治理向流域系统治理深化。
未来能否取得稳定成效,关键在于多部门协同推进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取用水监管、完善生态补水与水量调度机制,并以长期监测评估支撑动态优化方案。
母亲河复苏行动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实践,也是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
第二批行动的启动,标志着我国河湖生态修复工作进入了更加深入、更加系统的阶段。
通过坚持科学治理、因地制宜、久久为功,我们有信心将更多断流的河流唤醒,让更多萎缩的湖泊重现生机。
这不仅关系到当代人的生活质量,更关系到子孙后代的福祉。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让我们携手共同守护好这些母亲河,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