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呈现链条化、产业化、跨境化特点,已成为侵犯群众财产安全、冲击社会信任与治理秩序的突出违法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此次集中发布典型案例,聚焦“组织端—实施端—转移端—变现端”全链条,既回应社会关切,也为依法惩治、精准打击提供清晰司法指引。
一、问题:手法迭代快、对象更精准、赃款流转更隐蔽 从案例看,犯罪形态不断翻新:有的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潜逃境外,重操旧业并组建窝点,组织多人持续实施诈骗;有的瞄准独居老人等群体,利用拟声换音冒充亲属实施“情感绑架式”诈骗;有的披着“正规公司”“招聘培训”外衣,借求职焦虑收取所谓培训费;还有的通过提供银行卡、电话卡等“两卡”或借“代购”二手奢侈品等方式,将赃款迅速转移、洗白,实现从线上诈骗到线下取现、实物变现的闭环。
这些案件共同指向一个现实:电诈不再是单点作案,而是多环节分工协作的犯罪链条。
二、原因:技术滥用叠加信息不对称,催生“黑灰产”协同 电诈高发的背后,既有技术被不法分子滥用的因素,也有社会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可乘之机。
一方面,拟声、换音等手段降低了冒充成本,放大了“熟人信任”被利用的风险;另一方面,老年群体在信息获取、风险识别和转账操作方面相对薄弱,成为重点侵害对象。
就业领域“招转培”骗局则利用求职者急于上岗、对企业资质难辨等痛点,通过话术包装、合同陷阱实现收费诈骗。
与此同时,“两卡”买卖、跑分转账、线下取现以及以奢侈品交易掩饰犯罪所得等环节,为赃款转移提供通道,形成黑灰产分工协作的利益链。
跨境窝点的存在,又进一步增加了打击难度和追赃挽损成本。
三、影响:损失巨大、信任受损、治理成本上升 典型案例显示电诈危害具有多重外溢效应。
对个人而言,财产损失往往伴随心理创伤,尤其对老年人可能造成持续性恐慌与家庭关系紧张;对社会而言,诈骗对亲情信任、招聘就业等正常秩序造成侵蚀,抬高了社会交易成本与风险防范成本;对治理而言,跨境作案、链条分工、资金快速流转,使追踪取证、资金止付冻结与追赃挽损更为复杂。
值得关注的是,部分案件造成的损失规模巨大,社会危害性突出,必须以更强的法治力度形成震慑。
四、对策:以全链条打击和宽严相济,切断“最后一公里” 从司法裁判导向看,此次案例释放出多重明确信号。
其一,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依法从严惩处。
对组织、策划、指挥电诈犯罪,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社会危害特别严重者,依法顶格惩治,体现“主犯必严”的鲜明立场。
相关案例中,首要分子虽退赔7000余万元,但造成近3亿元损失,仍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凸显量刑综合考量犯罪危害与责任地位。
其二,紧盯赃款变现环节,斩断线下取现链条。
针对独居老人拟声冒充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老人转账不便,安排人员上门取款。
对这类“上门收款”“跑腿取现”人员依法追责,有助于从司法层面堵住赃款兑现通道,打击“最后一公里”,提高犯罪成本。
其三,聚焦就业领域新型骗局,严惩“招转培”诈骗。
对以公司外衣实施收费诈骗的团伙依法判处重刑,既维护求职者权益,也倒逼招聘培训市场规范发展,回应群众关切。
其四,对“两卡”及帮助转移赃款行为依法分类处置。
案例中,对初犯且认罪悔罪、全额退赃并补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者,依法判处刑罚并宣告适用缓刑;对在监视居住期间仍继续犯罪、不退赃且缺乏实质悔罪者,依法判处实刑,体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也强调对再犯、惯犯的从严态度。
其五,依法惩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堵住实物洗钱渠道。
以“代购”二手奢侈品将赃款转化为实物并获利的行为,被依法认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从犯、退赃者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体现精准打击与法治温度并重。
五、前景:协同治理与源头预防并举,推动反诈体系更精准更高效 从趋势看,电诈治理将更强调系统性与协同性:一是继续强化对跨境电诈链条的打击力度,推进追逃追赃与国际执法协作;二是围绕资金链治理,进一步压实金融机构、支付平台、通信运营商等主体责任,提升异常交易识别、账户风险管理和快速止付能力;三是强化重点人群防护,针对老年人推出更易懂、更可操作的防诈提醒与转账保护机制,鼓励家庭和社区共同参与;四是完善招聘培训市场监管与信息披露,压缩“招转培”骗局空间。
随着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持续释放,司法裁判规则将更统一,社会预期将更明确,电诈犯罪的生存空间有望进一步被挤压。
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获得感的重要因素。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这五起典型案例,不仅展现了司法机关对电诈犯罪的坚决打击态度,更深刻揭示了当前电诈犯罪的产业化、链条化特征。
从诈骗组织的形成、手段的翻新、对象的精准,到赃款的变现、转移,整个犯罪链条环环相扣。
有效打击电诈犯罪,需要司法机关坚持全链条、全方位的打击策略,既要严厉制裁犯罪首要分子和主要参与者,也要切断赃款变现渠道,摧毁犯罪组织架构。
同时,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提高防范意识,形成打击电诈犯罪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