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这次出台了个新规矩,能让闲着不用的土地临时拿去建停车场、运动场这类的设施。最近他们正式印发了一份《惠东县支持未开发用地中短期和阶段性规划建设操作指引》。这个新规定的意思是说,如果一个地方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但是土地证上写的用途跟现在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不一样,或者那地儿压根还没编过控规,而且以后五年内按原规划也盖不起来,那这地就可以申请拿来临时用一用。比如说能建公共设施、停车场、充电桩,还有各种球类运动场和儿童游乐设施这些。不过,等那个许可证到期了,盖东西的单位必须无条件地在15天之内把自己盖的房子拆得干干净净,把地还给原样,这笔费用也是自己出。 这个《操作指引》具体说的适用范围是那些已经拿了产权证的国有建设用地。如果当地政府核实后觉得这块地五年内按原来的用途肯定盖不起来,土地权利人就可以申请搞个中短期的建设。能建的东西主要就是为了满足老百姓的需要,大概分四类:第一类是像书报亭、警务室这种公共设施用房;第二类是停车场、汽车充电桩还有配套用房;第三类是足球、篮球这些运动场地和儿童游乐设施;第四类是县政府同意的、能改善地方营商环境和城市品质的项目,比如农贸市场。 为了保证政策能好好落实下来,惠东县还把申报流程说得很清楚。想要盖的单位或者个人先去找镇政府申请并拿个核实意见,然后把设计方案交给县自然资源局。等设计方案审查公示通过后,申请人还得跟镇政府签个《中短期建设监管协议书》,把各自的责任弄明白最后才能领那个单独编号管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建设是有明确的“临时”属性的。许可证一般管五年时间快到了还能续一次期但不能超过五年。 最关键的一点是,只要许可证到期了建设单位必须无条件地在15天之内把临时盖的所有建筑物都拆了还回原样钱自己掏。拆除的方案还得提前报给镇政府看并且全程监督他们的拆除过程。这些盖好的东西不给办不动产证还要按照临时建筑的标准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另外公开信息显示这个方案的解释权归惠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如果国家或者省市的政策有变化就按新规矩来办。 这项政策被当成是惠东县优化空间利用和补齐公共服务短板的重要一步棋。城市化的过程中有些地方公共服务跟不上土地又闲着正好形成了矛盾。这个新规定通过灵活的临时利用方式可以在短时间内快速增加一些停车场和社区运动场这样的设施直接解决老百姓停车难健身远的痛点提高生活品质。这次采访是南都N视频记者郭秋成采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