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小流域水土流失叠加管护薄弱,影响安全与发展。
初冬时节,永定区湖坑镇南江村溪水穿村而过,土楼与碧水相映成景。
但在一段时间里,南中溪小流域受地形陡峻、强降雨频发等因素影响,水土流失问题较为突出,部分河段淤积、岸线受损,河道行洪能力和生态功能受到制约。
汛期来临时,山洪沟易冲刷农田、威胁村庄安全,也制约了滨水景观打造和乡村文旅发展。
原因——“重建轻管”与部门分割是治理难点。
基层反映,一些治理项目过去更多强调工程建设,后续管护力量不足,存在“建得起、管不好”的隐忧。
同时,河道治理、水土保持、农业面源管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事项牵涉多个部门,如果缺少统一平台统筹,容易出现标准不一、衔接不畅,导致治理成效难以巩固。
再加上部分群众环保意识和参与渠道有限,河道日常巡护难以做到及时、精准、常态。
影响——治理不力将影响防灾减灾与生态价值转化。
河道淤塞、岸线破坏不仅会放大暴雨洪峰风险,也会削弱水体自净能力,影响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更重要的是,永定土楼等文化资源与山水生态紧密相连,水环境一旦退化,将直接影响民宿、步道等产业布局和游客体验,进而影响农民增收与乡村振兴的可持续性。
对小流域而言,生态治理既是安全工程,也是发展工程。
对策——以河长制为“总牵引”,推动协同治理与全民共治。
永定区围绕“责任到人、全域覆盖”,建立区、乡、村三级河长体系,明确河段责任和巡护要求,实现河流管护“有人管、管得住”。
在此基础上,探索“百村千段群众河长”模式,从退休教师、党员和热心村民中选聘群众河长,实行分段认领、日常巡查、问题记录、及时上报,形成更贴近一线的管护网络。
与此同时,区级层面健全“河长吹哨、部门报到”协同机制:在南中溪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推进中,相关部门围绕河道清淤、护岸修复、生态步道等需求,开展走访摸排、形成清单,联合制定方案并跟踪落实,提升项目落地效率与治理的系统性。
针对“建管脱节”问题,永定区推动“河长制+水保治理”协同,将水土流失治理纳入河长考核指标,强化过程监督和结果导向;并统筹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防治等资金和项目安排,做到规划、施工、验收与管护同步考虑、同步推进。
社会力量参与也是一大特点,当地吸纳企业、妇女组织、退役军人等加入护河行动,形成多方共护的格局,提升河道问题发现与处置的及时性。
前景——从“治一段”到“管长久”,生态成果加速转化为发展动能。
随着治理工程推进与常态管护机制完善,小流域综合效益逐步显现:封禁治理、截洪沟修复、生态水系建设等措施提升了保土保水能力,河道行洪和岸线稳定性增强,水质保持良好。
更可贵的是,群众参与让河道管理从“被动整治”转向“主动守护”,基层治理能力随之提升。
依托更好的水环境,南江村等地推进滨水步道、土楼民宿等生态产业,带动就业和经营性收入增长,生态优势正转化为可持续的增收优势。
下一步,随着考核体系、数字化巡护和多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小流域治理有望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为闽西山区提升防灾韧性、厚植绿色家底提供支撑。
永定河长制的创新实践启示我们,有效的基层治理不在于单纯的行政命令或资金投入,而在于建立起纵向贯通、横向协作、纵深动员的系统性机制。
通过"织网"的方式,将"河长制"转化为"河长治",从"单一治理"到"系统管护",从"部门负责"到"全民参与",永定已探索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水保治理新路。
这种探索的更深层意义在于,它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具体的制度样本,值得各地在因地制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