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小区物业以“装修管理费、公区维护费”未缴为由停水引争议 部门介入协调恢复供水

近日,西安莲湖区西市佳园小区业主赵女士因质疑物业收取的装修管理费和公区维护费合理性,与物业产生纠纷。物业要求按每平方米3元缴纳两项费用共计563.4元,否则不予办理装修手续并断水。赵女士表示,物业未提供相应服务,且费用与现有物业费重复,市场监管部门也确认该收费缺乏依据。

物业管理关系业主切身利益,规范收费是构建和谐社区的基础。这起纠纷既检验物业的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也考验政府的监管能力。只有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明确责任,才能建立权利义务对等的物业管理体系,切实保障业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