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法院携手婚姻登记部门推动婚姻矛盾源头治理

当前,婚姻家庭纠纷已成为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如何把矛盾化解源头,避免小摩擦升级为大冲突,是司法机关与行政部门共同面对的现实课题。榆树市人民法院与婚姻登记处的深度协作,正是在该背景下开展的实践探索。 问题的关键在于,婚姻登记部门与司法机关长期各自开展工作,信息不对称、衔接不紧密,使一些本可在前端化解的家庭矛盾最终进入诉讼程序。同时,离婚登记前的劝导缺少可参照的司法经验,“离婚冷静期”涉及的疏导服务也有待完善。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婚姻家庭纠纷,处置方式不够专业、缺少温和引导时,容易给未成年人带来心理压力。 为回应这些现实难题,榆树法院推进了若干协作举措。在庭审观摩环节,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全程旁听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直观了解法院在审理中兼顾依法裁判与人文关怀的思路。承办法官在查明事实、明确争议焦点基础上,将家庭责任、家风家教等内容融入调解过程,通过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理性审视婚姻关系,评估修复感情的可能性。这为婚姻登记部门在离婚登记前开展更有针对性的劝导,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样本。 在参观未成年人特色调解室过程中,双方工作人员继续了解该调解室的功能定位、建设标准和运行机制。调解室聚焦涉未成年人婚姻家庭纠纷,优先处理子女抚养权、探望权等争议,通过更专业、更注重情绪疏导的调解方式,尽量降低父母矛盾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心理伤害。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对相关做法表示认可,并认为对优化离婚登记服务流程、完善“离婚冷静期”配套疏导服务意义在于参考价值。 座谈交流中,双方围绕关键问题进行了沟通。法院工作人员介绍了近年来辖区离婚案件的审理态势、典型特点及裁判思路,并结合办案情况梳理了常见问题和治理难点。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就登记环节发现的“冒名登记”“虚假离婚”等情形,向法院咨询相关法律适用。双方明确了后续协作方向,包括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业务衔接、定期开展普法活动、共享典型案例等。 该协作模式主要体现在三个上:一是打通司法与行政之间的信息通道,推动数据互通、经验互鉴,形成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合力;二是借助法院的专业支撑,提升离婚登记前置劝导的针对性,增强“离婚冷静期”的实际效果;三是对涉未成年人纠纷通过更专业的调解介入,更好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减少家庭矛盾对其成长的不利影响。 榆树法院表示,下一步将与婚姻登记处落实座谈形成的共识,细化协作方案,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信息互通、普法共建、案例共享等工作,不断提升婚姻家庭矛盾化解的质量和效率。

榆树法院与民政部门的此次协作探索,反映了基层治理中更注重前端预防和协同联动的思路。通过司法与行政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不仅提升了婚姻家庭纠纷的化解效率,也为源头预防提供了更清晰的路径。这个跨部门协同模式对完善家事审判配套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一定示范意义,其经验做法可为同类地区提供参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