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是社会治理的前沿,也是发现风险、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第一关口。现实中,矛盾纠纷若不能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往往会由“小问题”累积成“大风险”,进而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预期。如何把矛盾化解基层、把服务送到群众身边,考验治理体系的系统设计与落地能力。 问题层面,基层治理长期存在一些共性堵点:一是群众诉求入口分散,遇到纠纷常常“多头跑、反复跑”,时间成本高、解决周期长;二是部门间职责边界不够清晰、协同不够顺畅,导致“受理—流转—处置—反馈”链条断点多、效率不高;三是部分矛盾纠纷具有复合性,既涉及法律问题,也夹杂情理因素,单一部门“单线作战”难以实现标本兼治。这些问题若处置不当,既影响群众获得感,也容易削弱基层治理的公信力与执行力。 原因层面,症结在于治理资源分散与运行机制不适配。一上,基层事务繁杂,而治理力量分布政法、信访、司法、民政等不同条线,缺少统一平台时,信息难以高效汇聚,协同也难以形成合力;另一上,传统治理更多依赖经验推动和临时协调,标准化、流程化不足,导致权责传导不清、闭环管理不严。此外,随着社会结构和利益诉求更加多元,矛盾纠纷呈现类型更丰富、专业性更强、情绪性更突出等特点,对基层治理的专业支撑、心理疏导和多元参与提出更高要求。 影响层面,治理效能提升不仅关乎社会稳定,也直接关系发展环境和经济活力。一个能够快速响应、精准处置、有效回访的基层治理体系,有助于降低纠纷外溢升级风险,减少社会运行成本,增强群众对规则与程序的信任。同时,规范化、体系化的治理方式,也能为风险预警、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防控等工作提供支点,使“安全与发展相互支撑”基层层面形成可操作、可评估的路径。 对策层面,陕西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牵引,推动基层治理从“分散应对”向“系统治理”转变。按照对应的工作指引,全省推进县级综治中心建设运行,实现107个县级综治中心全覆盖,围绕场所设置、力量配置、制度机制、服务事项等开展规范化提升,明确“一个入口”受理群众诉求,推动矛盾纠纷集中受理、分类分流、协同处置。通过把平台建起来、把流程顺起来,逐步形成群众“有矛盾就找综治中心”的稳定预期,为提高处置效率、减少重复跑动打下基础。 机制创新是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针对权责不清、协同不畅等难题,各地在入驻模式、流转规则、闭环处置上持续完善:推动主管部门力量入驻或常态化联动,健全“受理登记—研判分流—联动调处—结果确认—回访督办”的工作链条,探索预警督办机制,对久拖未决、反复发生的事项及时提醒、跟踪和问效。通过打破条块壁垒、压实责任链条,让“谁来办、怎么办、办到什么程度”更加明确,推动“一站式服务、全链条解决”落地见效。 在矛盾纠纷化解方式上,陕西注重法理情相结合,以综治中心为枢纽整合多元力量,推动从“单一调解”向“多元共治”拓展。围绕群众实际需求,统筹司法、信访、乡贤参与、心理服务等资源,探索更具柔性与温度的解纷路径: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事项依法快速处置;对情绪对立、沟通受阻的纠纷加强心理疏导、促进对话;对涉及多方利益、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强化联动会商、分类施策。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兼顾情理疏导,既“解法结”也“解心结”,推动“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治理传统在新时代更好落地,也为“枫桥经验”的实践增添了基层探索的现实注脚。 前景层面,面向“十五五”,陕西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与更高质量的发展,需要深入把握好发展与安全的辩证关系。一上,要持续提升全域本质安全水平,强化风险源头治理与早期预警,把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推动治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转型;另一方面,要以制度化、数字化、专业化方向提升综治中心综合能力,完善跨部门信息共享、协同联动、评估问效等机制,推动治理效能可量化、可追踪、可提升。随着治理平台更规范、机制更顺畅、社会参与更充分,基层治理的系统性与韧性有望进一步增强,为稳定社会预期、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安全支撑。
基层治理既是国家治理的微观基础,也是感知社会运行的“神经末梢”。陕西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治理资源下沉一线、服务网络更加完善的实践表明:坚持系统思维打通权责壁垒——立足群众需求改进服务供给——才能把制度优势更有效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在统筹发展与安全的新征程上,这种融合法理情的治理创新,正在为共建共治共享写下更具体、更可感的基层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