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推出"博士+硕士"双学位试点项目 探索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新路径

问题——高水平创新对人才结构提出新要求。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重大科技攻关、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产业链供应链升级对人才的知识结构与能力体系提出更高要求。

传统学科边界相对清晰的人才培养模式,难以完全适应“复杂问题—跨界解决”的现实需要。

如何在不削弱学术训练深度的前提下,提升高层次人才的跨学科理解力、协同创新能力和工程化、产业化转化能力,成为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命题。

原因——学科交叉平台建设为制度创新提供了条件。

近年来,国家层面持续推动学科专业优化调整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一批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建设学科交叉中心和跨学科创新团队,探索以项目为牵引的协同育人机制。

在此基础上,“博士+硕士”双学位试点通过制度化安排,为高校在既有博士培养主线之上,引入另一学科专业的系统训练提供政策依据,推动“以科研任务带动课程体系、以平台资源支撑能力培养”的育人模式进一步落地。

影响——有利于提升人才供给质量,也对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办法明确支持项目学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同步攻读另一个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旨在培养能够贯通多学科语言、理解不同领域方法论、具备复合知识体系的高层次人才。

这类人才在前沿交叉研究、关键技术攻关、产业创新组织等方面具备潜在优势,有望增强国家创新体系的人才支撑能力。

同时,双学位培养对课程负荷、科研进度、导师协同、学位标准一致性等提出更高要求,若缺乏严格门槛与过程管控,容易出现“学业叠加”导致质量稀释的风险。

因此,制度设计将“质量优先”置于核心位置。

对策——以“少而精”原则推进,建立全链条质量控制。

按照办法要求,试点项目坚持审慎推进:试点高校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博士学位授予资格自主审核单位范围内,结合学科交叉平台建设、人才培养质量等因素遴选确定;高校需依托交叉平台、跨学科团队与科研任务开展有组织论证,试点设置少量项目,避免一哄而上。

项目设置采取备案制,但并不意味着降低标准:两项学科专业原则上均应具备博士学位授予资格(目录中未设置博士层次的专业学位类别除外),且博士学位相关学科建设水平与培养质量应处于国内前列。

项目从方案论证到实施落地,需形成项目设置方案、实施方案与人才培养方案,组织专家评议并在指定信息平台公示,完成备案后方可实施。

在培养环节,办法强调以交叉融合为核心导向,鼓励高校在课程教学、科研训练、创新实践等方面探索模式改革,突出多学科协同育人特征。

与此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跟不上”“不适配”等情况,鼓励依托交叉中心等平台强化指导、管理和服务,并建立合理的分流或退出机制,确保培养过程可持续、可评估、可纠偏。

质量保障方面,制度安排更突出“严”字当头。

一是严把学位质量关。

项目主要面向在校博士研究生进行二次遴选,博士学位攻读被明确为基础,同时将对拟同步攻读硕士学位所需的能力、潜力进行考核,强调“优中选优”。

学位授予上要求使用不同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分别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并分别达到两个学位授予要求;硕士学位在获得博士学位同时或之后授予,避免“以硕促博”导致主线偏移。

二是严格项目管理。

试点高校需制定项目管理办法,规范毕业管理与学位授予,完善保障措施,并在实施第3年开展中期评估、第5年开展期末评估,评估结果在指定平台公开;合格者可进入下一期备案,不合格者自动终止,以制度化退出倒逼质量提升。

三是强化外部监督。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对培养过程与学位授予质量开展动态监测,在学位授予点合格评估中强化质量监督;对出现质量问题的高校实施约谈、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经批准可撤销相关学位授予点,形成“预警—整改—问责”的闭环。

前景——从试点走向成熟需把握节奏与边界。

总体看,“博士+硕士”双学位试点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提供了更清晰的政策框架,有助于把高校分散探索转化为可复制、可评估的制度实践。

下一步,试点成效的关键不在项目数量,而在培养目标是否聚焦国家重大需求、跨学科课程与科研训练是否真正融合、导师团队与资源平台能否形成合力、学位标准与评价体系能否守住底线并体现交叉特色。

随着评估机制持续运行、质量数据逐步积累,相关经验有望为学科专业结构优化、研究生培养范式转型提供参考,推动研究生教育更加面向前沿、面向产业、面向国家战略。

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关乎国家创新发展大局。

此次"博士+硕士"双学位试点,是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探索,既回应了时代需求,也体现了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

在实施过程中,如何平衡学科深度与广度、确保培养质量、建立科学评价体系,仍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

这项改革的成效,将直接影响我国在全球人才竞争格局中的战略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