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虚拟货币炒作手段不断翻新,通过社交媒体、即时通讯工具等渠道向公众扩散。从“保本保息的稳定币投资”到“海外理财捷径”,再到“资产代币化躺赚”,各类诱导性宣传层出不穷,严重威胁群众财产安全。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发布通知,更明确虚拟货币涉及的业务的非法性质,强化监管力度。 虚拟货币市场的高风险特征日益明显。数据显示,比特币价格在2025年10月突破12万美元后,到2026年2月已跌至7万美元以下,跌幅超40%。部分缺乏实际价值支撑的虚拟货币单日波动幅度甚至超过20%,多次引发大规模杠杆交易爆仓事件,导致数百亿美元资金蒸发。这种剧烈波动不仅令投资者损失惨重,也对金融市场稳定构成潜在威胁。 通知明确界定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不具备法偿性,不得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相关业务均属非法金融活动。同时严禁开展虚拟货币兑换、信息中介、定价服务及代币发行融资等业务,监管态度清晰坚决。这是继2017年后监管部门再次强化政策,表明了对虚拟货币风险的一贯防范立场。 稳定币成为本次监管重点。尽管名为“稳定”,但近期市场波动显示部分稳定币出现暴跌或脱钩现象,其稳定性受到质疑。通知指出,挂钩法定货币的稳定币变相履行了部分法定货币功能,并明确禁止境内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此前表示,稳定币尚处发展初期,难以满足反洗钱等基本要求,可能被用于非法资金活动。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也被纳入严格监管。通知首次明确定义该概念,指出其实质是将资产权益转化为代币进行发行和交易。专家表示,目前国内缺乏合法登记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支撑此类交易,市场多数活动实为非法发售代票或规避监管的证券化行为,部分甚至涉及诈骗。 通知禁止境内开展资产代币化及相关中介服务,但允许经批准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合规业务。此规定既保持监管严格性,也为合法创新留出空间。 八部门联合发文展现了跨部门协同监管的决心。从央行到网信、公安等部门各司其职又紧密配合,构建全方位监管体系,消除盲区提升效能。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联合执法部门持续打击境内虚拟货币经营炒作行为。同时密切关注境外稳定币发展动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这符合“全面加强金融监管”要求,体现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的原则。
金融的生命线在于信用与秩序;面对虚拟货币、稳定币及资产代币化等新型风险,监管部门通过制度明确底线、协同提升效能,既保护群众财产安全,也为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需要持续强化监管,同时也需公众提高风险意识、行业守法合规共同维护良好金融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