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1月15日,上海这边有个网络平台上冒出了个所谓的“地铁代坐”服务,说在早高峰能帮人占座收钱。这事儿一出,公众和管理部门立马就注意到了。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那边赶紧去查,结果发现是两个人闲着没事干发的信息,根本没真的交易。这俩人一个是郭某,女的19岁,还有个翁某是男的24岁。 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把他俩给训诫了一顿,说以后还要跟地铁公司一块儿盯着。之前上海地铁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也发话了,车厢里的座位是公共资源,大家得文明乘车、互相礼让,不能把座位变成卖钱的东西。大家要是看见类似的情况,直接找地铁工作人员或者报警就行。 关于这次的事儿,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的李小亮律师也发表了看法。他说不管帖子写的是什么“协议”或者“服务”,性质已经违法了。首先,这严重违背了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就有规定,不能违反法律也不能破坏公共秩序。地铁座位本来就是大家都能坐的地方,哪能私自花钱买使用权?这是把公共福利变成了个人赚钱的工具。 其次,这还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地铁车厢属于公共场所,有偿占座容易让大家起矛盾,影响正常乘车。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这种行为可能会被罚款或者拘留。虽说这次没真做成交易,但信息传开了还是会误导人。警方的处理不仅维护了秩序,也是一次很好的法律教育。 上海是个超大城市,要想维护好地铁环境,不光靠运营方管得细、执法部门有保障,还得靠咱们乘客自觉遵守规矩。“有偿代坐”这种事儿出现了又很快被处理了,提醒咱们得继续加强文明乘车的观念、守住公共资源的属性、强化法律底线意识。只有大家都坚守公平共享的精神,坚决不让破坏秩序的行为出现,咱们才能过上更安全、有序、文明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