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办强化农房宅基地监管 明确禁止违规交易保障农民权益

国务院日前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了系统部署。,如何既要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又要防范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成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课题。 盘活农村闲置资源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中央财办副主任、中央农办副主任祝卫东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要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充分用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快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此表述明确了盘活农村资源的基本思路,即通过制度创新和机制完善,让农民更好地分享资源增值收益。 在具体操作层面,要依法盘活用好闲置土地和房屋,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这一举措旨在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创造条件多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农村出现了不少闲置房屋和土地。如何让这些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既能为农民创造收益,又能促进乡村发展,是摆在面前的现实问题。 然而,在推进这一工作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需要警惕的现象。一些城市资本和个人打着盘活农村资源的旗号,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和宅基地,甚至试图将农村建设用地用于商品住房开发。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对应的法律规定,更重要的是破坏了农村土地制度的基本框架,损害了农民的根本利益。 为此,中央财办明确提出了三条底线和红线。首先,严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用于建设商品住房。这是维护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要求,确保农村建设用地不被挪作他用。其次,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这针对的是当前出现的一些违法行为,要求有关部门加强监管执法,坚决制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第三,加强农房租赁规范管理。这是在允许农房流转利用的同时,防止出现无序竞争和市场混乱的必要措施。 这些要求的提出,反映了中央在推进农村改革中的清醒认识。一上,要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让他们通过资源盘活获得更多收益;另一方面,要坚守制度底线,防止农村土地被资本侵蚀,防止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基本资产。两者看似矛盾,实则统一于保护农民权益这一根本目标。 从现实看,当前一些地方确实存在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的现象。这些行为往往打着各种名义,如投资、养老、旅游等,实际上是在进行土地投机。一旦这种现象蔓延,不仅会推高农村土地价格,让普通农民无法承受,还会导致农村土地大量流向城市资本,最终损害农民的长期利益。 因此,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不是要限制农村资源的合理流动,而是要防止资本对农村的掠夺性开发。这需要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也需要农民提高法律意识,不被虚假承诺所迷惑。 展望未来,随着乡村振兴的推进,农村资源的价值会继续凸显。在这个过程中,如何既要激活市场活力,又要防范风险,将是一个长期课题。中央财办的这些表述,为相关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农民权益保护划定了明确的界限。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既要善用改革之力唤醒沉睡资源,更要以制度和法治守牢底线红线。把农村资源资产盘活的增量与农民权益保障的质量统一起来,让收益分配更公平、市场行为更规范、发展路径更可持续,才能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基础,为城乡融合发展注入更持久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