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报销被认定属于工资 法院判企业补发5万余元

劳动用工领域长期存在的“名义薪酬”问题迎来司法明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日前公布的一份生效判决,就工资构成的认定给出了具有参考价值的裁判思路。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劳动者每月固定领取的8000元“报销款”到底是真实的公务支出补偿,还是以“报销”名义变相发放的工资?

这起案件的生效判决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它再次表明,在劳动关系中名目不能替代实质,企业不能仅靠更换发放名称就改变工资的法律属性。对用人单位而言,应以此为鉴,尽快完善规范、透明的薪酬管理机制;对劳动者而言,也应增强法律意识,对工资发放中的异常情况及时留存证据,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唯有企业依法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劳动关系才能更加稳定有序,就业环境也将更趋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