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23个美丽乡村先行区正式授牌 探索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新路径

生态环保工作重心向乡村延伸,美丽乡村建设迎来新的发展阶段。生态环境部近日正式发布第一批美丽乡村先行区名单,共有23个县市区获得入选资格。该举措标志着我国推进城乡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乡村绿色发展上迈出了新的步伐。 入选的先行区显示出明显的分类特征,反映了不同地区乡村发展的多样化需求。其中,10个县市区重点体现农村生态功能,主要分布山区和生态敏感地带,包括浙江安吉、河北兴隆、福建武夷山等地,这些地区面临的核心任务是破解山区乡村建设难题,在保护生态的同时改善民生。7个县市区重点体现城乡融合发展特征,分布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包括江苏溧阳、山东崂山区等,这些地区的主要目标是统筹城乡发展,探索生态保护与特色产业相结合的发展模式。6个县市区重点体现农业生产功能,包括辽宁大洼、河南淮阳等农业大县,重点在于保障生态底色、实现产业兴农。 美丽乡村先行区的遴选标准严格而科学。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赵世新介绍,入选的先行区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符合村庄干净整洁、污水垃圾得到有效治理、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等基本条件。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地区在生态环境治理、农业绿色发展、"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诸上已经形成了具有推广价值的特色经验做法,能够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学习借鉴的模板。 近年来,我国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显著,为美丽乡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2025年,全国新增环境整治行政村2.4万余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较"十三五"末翻了一番多。全国5042个房前屋后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20%,初步形成了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建设格局。这些数据充分说明,农村生态环保工作已经从零散试点向系统推进转变。 建立美丽乡村先行区制度,是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创新。通过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可以加快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带动更多地区走上绿色发展之路。生态环境部明确提出,到2027年,将重点支持100个左右县开展美丽乡村先行区建设,梯次推进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这一目标的确立,为今后五年的乡村生态建设指明了方向。 先行区建设的深层意义在于探索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无论是山区生态功能区、城乡融合发展区,还是农业生产功能区,这些先行区都在实践中证明,生态保护不是经济发展的对立面,而是可以成为发展的新动能。通过生态环境的改善,可以吸引生态旅游、特色农业等产业发展,实现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的转化,让农民在保护生态中获得更多收益。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关乎生态、民生和发展转型的系统工程;首批先行区的确立不仅展示了当前成果,更为未来发展提供了实践样板。只有持续推动治理创新和价值转化,才能真正让绿水青山变成百姓的金山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