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法院获全国法院优秀案例

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开始搞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到现在也成了展示法院研究成果的大舞台了。这次会议收到了将近3000篇参赛论文,评选结果下来,还有首届全国法院优秀案例也公布了。厦门市两级法院在这波评选里表现得相当不错,拿下了1个论文二等奖、4个论文优秀奖和3个优秀案例荣誉。这些成绩说明了特区法院在理论和审判实践上很有活力。 获奖的文章里,有个二等奖是《民事二审独任制适用边界的困境检视与优化路径》,是厦门中院的陈许贞和张颖一起写的,主要是针对民事诉讼程序改革中的问题提了系统性的解决办法。另外4篇优秀奖论文呢,涉及到商业秘密诉讼规制、保险代位权冲突、平行进口商标侵权认定还有行政处罚比例原则适用这些前沿问题。 再说说优秀案例评选,厦门法院有三个案例被选中。第一个是何某毅敲诈勒索无罪判决的案子,法院坚持用证据裁判原则;第二个是王某女告厦门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第三个是关于财产保全扣划实施的案子。这些案例对司法实践都有重要参考价值。 厦门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的负责人说,这些荣誉是全市法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成果缩影。他们鼓励审判人员在办案的时候多思考法律适用难点问题,形成了“审判促研究、研究助审判”的好循环。法学专家分析说,厦门法院的成果有三个特点:一是问题意识强;二是研究方法规范;三是成果转化快。 这次得了八项国家级荣誉,既体现了过去的努力,也是新征程上深化改革的起点。随着法治中国建设推进,法院需要更多既懂审判又懂理论的人才。厦门法院的实践告诉我们,坚持实践和理论相结合能提升公信力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