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体育学校解聘失联职工 事业单位用工管理引发关注

郑州市体育运动学校近日通过官方渠道发布解聘公告,称对连续失联、无法履行岗位职责的职工吴侯仲启动法定解聘程序。公告显示,该决定自2025年12月31日起生效,并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652号令)执行。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作为郑州市体育局直属二级机构,郑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办学60余年,承担中等职业教育与基础教育等工作。该校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人事管理做法具有一定代表性。此次解聘事件体现为三方面的制度实践:一是在事业单位改革持续推进的背景下,用人方式更向契约化管理靠拢;二是人事管理程序更为规范,依法依规的流程得到落实;三是公共机构对在岗履职和工作纪律的要求更加明确。 分析原因,可能涉及个人职业选择变化、纪律意识不足,也不排除单位日常考勤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值得关注的是,从发现失联到作出解聘决定间隔较长,反映出事业单位在处理此类情况时通常更为谨慎,在维护单位管理权益的同时,也为当事人保留了必要的沟通与申诉时间。 这个事件对事业单位管理也带来启示:其一,人员管理的信息化仍需加强,可建立动态更新的人员信息与联络机制;其二,考核评价体系有待改进,提升履职评估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其三,应持续加强职业道德与公共服务意识教育,强化岗位责任。就行业影响而言,依法规范处置有助于形成示范效应,推动事业单位用人机制更加顺畅,逐步形成“能进能出”的管理常态。 前瞻来看,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类似依法依规的人事处置案例可能会逐步增多。这既有助于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也对在岗人员履职尽责形成约束。下一步需要关注制度执行中的公平性与人性化之间的平衡,避免简单化处理带来新的矛盾。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事关公共利益,更应依法规范。这起解聘案例表明,无论身处何种岗位,按岗履责、遵守纪律都是基本要求。事业单位依规处理失职人员,既维护了自身管理秩序,也有助于提升公共服务体系的规范化水平。在改革持续推进的背景下,继续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强化履职问责机制,将是提升事业单位服务质量与治理能力的重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