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新阶段,生态环境治理正从“点状修补”转向“系统治理”;污染防治攻坚、碳达峰碳中和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深化的现实需求下,如何以一部体系完备、规则清晰、可操作性强的法典将既有制度成果加以整合、优化与提升,并在实践中实现统一适用,成为法律界与实务界共同关注的课题。高校作为法治人才培养和理论创新的重要阵地,需要通过系统化学习研讨,把对法典的理解转化为教学内容、研究议题和服务能力。 (原因)青岛大学法学院此次组织专题学习交流,回应的正是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系统性”要求。一上,生态环境治理涉及行政监管、民事救济、刑事追责、公益诉讼等多条路径,若缺乏统一的制度框架,容易出现规则分散、衔接不畅、适用标准不一等问题。另一方面,绿色低碳转型要求法律目标引导、行为规范、责任约束、激励机制等形成合力,既要解决“管得住”的问题,也要兼顾“促转型”的需求。基于此,法学院以法典为牵引,组织教师与研究生从不同学科方向开展交叉讨论,意在形成更具解释力与操作性的研究成果。 (影响)据介绍,交流会围绕法典编纂脉络、制度设计与实践适用展开。有关教师结合研究领域从多个层面展开讨论:一是从法典编纂进程与立法背景切入,梳理制度整合的逻辑,强调以更高层级、更系统的规范供给提升治理效能;二是聚焦绿色低碳与气候治理相关制度,探讨其对实现“双碳”目标的支撑作用,强调以规则体系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三是围绕法律责任体系,讨论违法行为认定、责任追究与适用规则,提示在严格监管与保障权利之间把握法治尺度;四是关注与民商法、刑法、诉讼法等部门法的衔接协同,强调通过规则贯通提升案件处理与治理闭环效率;五是结合生活场景与典型问题,分析法典与民生保障的关联,推动公众可感可及的法治获得感。研究生代表则从民商法、诉讼法、刑法、涉外法治等角度交流学习体会,体现出生态环境法治研究的综合性与开放性。 从更宏观层面看,此类研讨的意义不止于“学习一部法典”。其带来的影响至少体现在三上:其一,有助于推动生态环境法治的知识体系更新,将制度条文转化为可讲授、可研究、可检验的方法论;其二,有助于形成跨学科协同研究路径,回应生态环境纠纷类型多样、治理主体多元、责任链条复杂的现实;其三,有助于把法律文本与地方治理实践对接,为行政执法规范化、司法裁判统一性以及企业合规建设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智力支持。 (对策)面向法典的落地适用,业内普遍认为需“学用结合”上持续发力:一是完善课程与案例体系,将气候治理、生态损害救济、环境公益诉讼、绿色金融与合规等内容纳入教学与实训,提升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二是加强规则衔接研究,围绕责任竞合、证据规则、损害评估与修复机制等关键环节形成可操作的解释方案,减少适用分歧;三是推动校地合作与实践平台建设,通过调研、咨询、培训等形式服务基层治理与企业合规,促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四是强化公众法治传播,用通俗化表达提升社会对生态环境权利义务的认知水平,形成共治共享格局。 (前景)随着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要求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法治将更加强调系统集成、协同增效与严格责任。可以预期,围绕法典的解释论研究、案例研究以及与新技术新产业相关的治理议题将持续升温,高校在理论供给、人才培养与智库服务上的作用也将更加凸显。通过持续开展系列学术活动、推动理论与实践双向互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有望在更高水平上实现从“有法可依”向“良法善治”的跃升。
生态环境法典的研讨不仅关乎条文理解,更是以法治推动绿色发展、回应人民对生态环境期待的实践。深化法典研究与制度协同,既是高校服务国家战略的责任,也将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