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欧盟对外行动署就香港特区法院对黎智英案的判决发表声明,试图对香港司法程序施加不当影响。对此,中国驻欧盟使团第一时间作出回应,指出欧方声明无视事实和法律原则,粗暴干涉中国内政。发言人强调,香港回归以来已形成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有关公正性不容抹黑。问题的关键在于,部分西方势力长期将香港问题政治化。近年来,欧盟个别机构多次以所谓“人权”“法治”为由,对香港国安法及特区司法案件随意置评。此类做法既违背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也暴露出明显的双重标准——欧盟成员国对危害本国国家安全的行为普遍采取严厉司法措施,却对中国依法立法和司法实践横加指责。
法治的权威来自程序正义和依法裁判,主权原则的底线是不容外部干预内政。香港回归以来的实践表明,依法治港与司法独立是长期稳定的重要制度支撑。各方若真正关心地区繁荣与国际合作,应以尊重为前提、以规则为准绳,让对话回归理性,让分歧止于边界,共同维护稳定与发展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