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7月3日电,尹建军和姚鑫发回的报道指出,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2日正式发布了一套关于垦区建房的管理办法。这套办法把垦区职工和居民统一纳入了全省的住房保障体系里。市县政府被明确指定为负责垦区建房的管理主体。海南这次搞了个“一户一宅”制度,要求职工们申请新房时必须先把原来的住处腾退出来。 海南省政府这次给垦区个人建房定下了铁规矩,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私下买卖土地或者垦区住房。个人建房用地属于划拨性质,非出让土地是不能拿到市场上去交易的。这套办法还要求采取集中建房为主、个人建房为辅的办法。 给那些除了并场队和归难侨队之外的C、D级危房住户提供了新选择,允许他们在中心居民点按“三统一”模式盖一栋唯一的房子。个人的建房面积原则上不能超过120平方米,而并场队最多可以盖175平方米。 此外,这套《海南省垦区建房审批管理办法》还明确了市县政府指定的单位要统一管理和分配垦区建设的住房。同时也提到要实施住房全生命周期管理,防止个人建设的房子对外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