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大连市公安局获悉,该局近期依法侦破两起性质恶劣的妨害公务案件,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暴力抗拒执法已被刑事拘留。这两起案件的成功侦破,再次表明执法机关维护法律尊严、保障民警执法权益的鲜明态度。 2月2日上午,甘井子公安分局交警在严管路段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时,对一辆违规停放在第二排路面、严重妨碍交通的轿车依法作出处罚。车主接某红返回后对处罚决定不满,驾车尾随执法人员要求撤销处罚。在民警耐心解释有关法律规定并引导其通过正当渠道表达诉求后,接某红非但不予配合,反而情绪失控,驾车直接撞向正在执勤的警务人员,致使民警多处骨折及擦伤。增援警力迅速赶到现场将其控制。 无独有偶,2月8日上午,庄河市交警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一辆装载大型石块的货车存在超载嫌疑且有抛洒风险。民警通过警报器和喊话器多次要求驾驶人冷某华停车接受检查,但冷某华拒不配合,继续驾车前行。为逃避检查,冷某华突然抬起车厢后斗,将大量石块倾倒在道路上阻挡警车通行后逃离现场。次日上午,庄河市公安局将其抓获归案。 从案件性质分析,两起事件均属于典型的暴力抗法行为。犯罪嫌疑人因对正常执法程序心存抵触,采取极端手段对抗执法,不仅严重侵害了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和执法权威,更对公共交通秩序和社会安全构成现实威胁。接某红驾车撞击民警的行为,直接造成执法人员身体伤害;冷某华抛撒石块的举动,则可能引发次生交通事故,危及不特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深层次看,此类案件折射出少数公民法治意识淡薄、规则意识缺失的社会问题。部分人员在面对执法时,不是理性沟通、依法维权,而是意气用事、以暴抗法,将个人情绪凌驾于法律之上。这种行为不仅损害自身合法权益,更破坏了正常的执法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案发后,大连市公安局迅速启动维权机制,对受伤民警开通绿色救治通道并组织慰问,同时依法对两起案件展开侦办。经审讯,两名犯罪嫌疑人对各自妨害公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公安机关表示,将继续深入调查取证,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执法权威。 法律界人士指出,妨害公务罪是刑法明确规定的罪名,旨在保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更重的刑事处罚。公民如对执法行为存在异议,完全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途径表达诉求,而非采取过激行为对抗执法。 大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公安机关将始终对妨害公务及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对任何挑战法律权威、侵犯民警执法权益的行为,都将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增强法治观念,在遇到执法检查时主动配合,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执法权威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支撑,暴力抗法不仅伤害执法人员,也会给公共安全带来风险;这两起案件的快速侦办表明,对妨害公务行为必将依法追责。公众权利意识的提升,更需要与守法和依法维权相伴;当“遇事找法”成为习惯,社会秩序与安全才能得到更稳固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