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10 万块钱虽然退回来了,可这中间一家人折腾的时间和精力可没法再要回来了。

话说小李,妻子马上就要生娃了,为了给家里一个大点儿的地方住,眼瞅着这个家事儿迫在眉睫。4月的时候,他们去杭州钱塘新区转悠,看中了一套总价400多万的大房子,签合同的时候直接把10万块钱定金给扔了进去。大家定好7月15日以前把老房子卖了、首付凑齐,最后再把过户的手续办了。谁成想,事情到了6月中旬竟然起了波折。 房东妈妈这会儿跑出来说,当初卖车位的时候便宜了,现在得加点钱。这一句话直接把小李的好心情给搅和没了。他立马把电话给挂了。过了几天中介来和稀泥说“不加价了”,可这时小李他们已经签了同小区的另一套房子,定金都交出去了。这下可好了,两边都占了坑。 小李一气之下把房东告到了法院。他说要把合同给解除了,然后让对方退20万双倍定金。房东也不示弱,反过来告小李要继续履行合同还得赔42.5万的违约金。最后法院给了个折中判法:双方都不担责,房东把10万定金退回来。 理由是房东虽然不讲信用加了价,但离交钱的日子还有20来天呢,没到那个没法办的地步;小李也没在对方提价的时候立马说不干了,现在再说合同作废那是不行的。法官就说了一句实话:契约精神就是市场经济的底线,写了字的协议就是生效的法律。 律师们也给大伙支招。浙江泽大的杨仙林律师说在签字前得把房子的权属、车位有多少、价格这些细节都搞清楚。浙江浙联的史君慧律师提醒大家遇到对方违约得走法律程序解决。 最后这笔10万块钱虽然退回来了,可这中间一家人折腾的时间和精力可没法再要回来了。市场得活泛点儿也得守规矩点;买家得果断点卖家也得有个底限。诚信才是契约精神的根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