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出台动力电池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新能源车须“车电一体”并全程可追溯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进入快速增长期,产业规模扩大的同时,废旧动力电池的规范处置与循环利用问题更加突出。涉及的数据显示,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均超过1600万辆,国内新车销量中的占比已过半。随着早期投用的动力电池容量逐步衰减,大量电池进入退役期,我国即将迎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业界预测,到2030年当年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对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提出更紧迫的要求。 ,六部门联合发布管理办法,推动回收利用进入制度化轨道。该办法遵循“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思路,以法治手段规范各环节参与主体行为,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管理办法在全渠道管理上提出多项制度安排。其中关键举措是“车电一体报废”制度: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动力电池缺失的,应认定为车辆关键部件缺失。该规定有助于堵住废旧动力电池去向不明的漏洞,减少非法拆卸、转卖或随意处置的空间。同时,管理办法覆盖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废旧动力电池主要产生环节,形成更完整的规范框架。 全生命周期信息溯源上,管理办法提出建设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为每块动力电池建立“数字身份证”。通过明确动力电池编码、信息报送等要求,运用数字化手段加强对电池流向的监测,使电池从生产、销售、使用到回收的全过程信息可追溯、可查询,提升监管的精准度与透明度。 为推动措施落地,管理办法同步明确法律责任。对未按要求交售废旧动力电池、不履行回收责任、违反编码和信息报送要求等行为,规定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明确处罚实施主体,增强制度约束力与监管震慑。 业内人士认为,该管理办法出台正当其时。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既关乎资源高效利用,也关系到环境保护与产业长期发展。通过建立更清晰的法律框架和监管体系,有助于引导产业链各环节规范运行,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向更成熟、更有序的方向发展。

动力电池回收管理新规的出台,是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度支撑,也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举措。在“双碳”目标引领下,构建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将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治理提供可借鉴的中国经验,推动交通领域绿色转型取得更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