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地政务大厅、社区街道和执法单位,有一群特殊的劳动者——他们身着统一制服,承担着与编制内人员相近的工作,却很难获得同等的职业保障;记者调查发现,“编外用工”在公共服务领域已形成不小规模。以城市管理为例,全国约60%的城管协管员为劳务派遣性质。他们参与日常巡逻和执法辅助,但月收入普遍比同岗位在编人员低30%-40%。司法系统数据显示,基层法院书记员中合同工占比超过45%,其承担的案卷整理、庭审记录等工作量已占全体工作量的60%以上。教育领域也存在类似情况,部分地区代课教师数量占教师总数的20%,但薪酬水平仅为编制教师的50%-70%。
“铁饭碗”不应成为职业选择的唯一标尺。对公共服务岗位而言,稳定预期来自清晰的制度安排与公平的权利保障。把用工性质说清、把劳动权益落实、把成长通道打通,既是对劳动者负责,也是对公共服务质量负责。在就业观念不断变化的同时,更需要用制度回应岗位现实,让每一份付出都有可预期的回报与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