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近年来,无人机航拍、巡检、植保等应用快速扩展,给社会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破解无人机信息系统、绕过限高限飞、“黑飞”乃至超高飞行等违法违规行为也呈增多态势。此类行为一旦进入管制空域或逼近航路航线,极易对空域秩序与民航运行安全造成干扰,潜风险不容低估。针对突出问题,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严厉打击超高“黑飞”违法犯罪“净空”专项工作——强调依法从严惩处——形成高压震慑。 原因—— 从案件反映的情况看,违法“黑飞”背后存在多重诱因:一是部分操作者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淡薄,将高空飞行视作“挑战极限”“炫技展示”,无视航空安全红线;二是部分人员无证操控或缺乏必要训练,对空域管理规则、飞行风险评估等基本要求掌握不足;三是非法“解禁”与破解服务形成灰色链条,个别人员通过购买、传播黑客软件或提供远程破解服务,绕开厂商设置的限高、禁飞等安全机制,降低了违法飞行门槛;四是网络平台传播“高空黑飞视频”在一定程度上助长模仿冲动,客观上放大了违法行为的传播效应。 影响—— 公安机关通报的广东中山案件具有典型性。2025年12月7日,当地警方接报警称,有人在网上发布无人机“黑飞”视频,宣称飞行高度超过8000米,已接近民航客机常规巡航高度。广东省公安厅随即派出工作组指导核查处置,中山警方连夜行动,在沙溪镇抓获涉嫌操控无人机“黑飞”的李某某,并现场查获涉事无人机及遥控设备。办案机关随后组织专案力量跨省调查取证,并开展数据提取分析,厘清违法犯罪链条并固定证据。经查,李某某在2025年8月至12月期间,先后在广东清远、中山等地多次实施“黑飞”,其中两次超高飞行高度超过8000米,与民航飞机最近距离约800米。李某某无无人机操控资质,其本人供述称先后购买过多台二手无人机,出于拍摄云层的兴趣不断抬升飞行高度。 专业部门指出,珠三角地区航班密度高,日均起降航班数量大,“黑飞”一旦侵入航路将明显增加冲突风险。民航管理部门结合模拟试验提示,小型无人机在较高相对速度下可能对飞机风挡等关键部位造成破坏;而在8000米高空,大风、低温、低气压等气象条件可能导致无人机性能下降、通信失效,进而发生失控漂移、侵入航路的风险显著上升。更值得警惕的是,无人机体积小、反射信号弱,民航飞机在飞行过程中往往难以及时发现并有效避让,一旦发生碰撞后果严重。基于上述危险性评估,李某某的行为已被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办,并于2025年12月26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仍在继续侦办中。 对策—— 从治理角度看,遏制“黑飞”必须坚持“打击震慑+源头治理+协同共治”同步推进。一上,对非法“解禁”、超高“黑飞”、侵入或非法控制无人机系统等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形成可感可及的法治震慑。法律界人士指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所规制的并非仅限造成实际损害的结果,只要行为足以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即可能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另一方面,要突出打链条、端源头,重点整治为他人提供破解限高限飞程序的技术服务。本案中,李某某多次付费请他人破解限高程序,其中朱某某购买境外黑客软件,为他人远程破解限高限制,涉案数量达50余台无人机,已因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依法处理并批准逮捕。此类“工具化”“服务化”的黑灰产,是推动“黑飞”从个体冲动向规模化、隐蔽化演变的重要推手,必须依法严打。 同时,治理还需多部门协同发力:在空域管理、飞行申报、电子围栏与识别追踪等技术手段上持续完善,推动厂商强化安全机制与日志留存,提升对异常飞行与破解行为的识别能力;平台企业应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对违法“黑飞”视频、教程、工具交易信息的巡查处置,避免违法内容扩散;面向公众加强普法与安全教育,推动“懂规则、守底线”成为无人机使用的基本共识。 前景—— 随着低空经济加快发展,无人机将更广泛进入城市治理、物流配送、应急救援等场景,空域资源的精细化管理与安全底座建设将成为关键支撑。可以预见,围绕“黑飞”与非法破解的治理将呈现更强的系统化趋势:执法更精准、技术更前置、联动更顺畅、责任更清晰。通过持续推进“净空”等专项行动,并将其经验固化为常态化机制,有望进一步压降超高“黑飞”风险,维护空域秩序与民航安全运行。
此案为无人机安全管理敲响警钟,需要在科技便利与公共安全之间找到精准的平衡点。既不能因噎废食限制技术发展,也不能放任安全隐患危及大众利益。构建政府主导、企业协同、公众参与的立体化监管体系,方能为低空经济发展筑牢安全基石。每一起"黑飞"案件的查处都是对航空安全防线的加固,也是对技术创新伦理的再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