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市场监管领域在违法所得认定上存在标准不一致的问题。现行部门规章主要依据原工商总局2008年发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2017年新《行政处罚法》实施后,市场监管各部门在办理案件时逐渐出现不同做法:有的领域在计算违法所得时扣除合理支出,有的领域则将当事人违法行为产生的全部收入直接认定为违法所得。标准不统一削弱了执法的一致性与规范性,也容易引发处罚失衡。
从“粗放式”到“精细化”,违法所得认定新规说明了我国市场监管制度的更完善。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阶段,这项改革在保持执法力度的同时兼顾公平与合理预期,有助于提升执法统一性和规范性,并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其中体现的“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治理思路,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