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救助叙事”被包装成流量生意,虚假内容混淆视听。 近期,多个以“深山偶遇”“救助流浪女子”为噱头的短视频网络平台集中出现。画面中,一名所谓“流浪女子”衣着破旧、蜷缩在木屋内,拍摄者以“关怀”的口吻讲述其“遭遇”,并声称将提供食物、被褥等帮助。此类内容因情绪冲击强而迅速传播,部分网民表达同情,甚至提出捐款或寄送物资。丽江警方接报后核查确认,上述视频系策划摆拍的虚假信息。 原因——逐利冲动叠加平台传播特点,催生“剧情式造假”。 警方调查显示,网民刘某、阿某某为博取关注、获取流量收益,从黑龙江前往云南丽江,雇佣杨某某并将其化装成“流浪女子”。自2026年3月28日起,二人按预设剧本连续摆拍“发现”“救助”等桥段,累计发布10余条虚假视频。此类造假屡见不鲜,一上是个别人把公众善意当成可变现的资源,通过编造苦难叙事走通“吸粉—变现”的路径;另一方面也与短视频传播快、情绪带动强、核验成本高有关,容易形成“先扩散、后澄清”的舆论效应。 影响——透支社会信任、扰乱秩序,挤压真实求助空间。 摆拍造假不仅误导公众、扰乱网络秩序,也可能引发线下连锁影响:一是可能误导捐助和物资流向,损害网民权益,削弱互助信任;二是借“救助”进行剧情营销,会制造信息噪声,挤压真正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曝光与救助机会,降低资源识别与响应效率;三是易引发不实舆情聚集,甚至带来地域刻板印象扩散,增加基层治理压力、影响城市形象。对这类行为及时查处,有助于减少“伪公益”对社会情感与公共资源的消耗。 对策——依法查处与协同治理并重,堵住“造假—传播—变现”链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丽江市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阿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对杨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二日的行政处罚。警方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行为应遵守法律和公序良俗。治理此类问题还需多方协同:公安机关持续强化线索核查和快速处置,提高对摆拍造假、恶意炒作的打击精度;平台完善内容审核与风险提示,对疑似虚构救助、诱导捐助等内容加强核验,必要时联动权威渠道开展事实核查;社会层面倡导通过正规慈善组织、官方救助渠道提供帮助,减少“私下捐助”被利用的风险。 前景——以“真实、可信、可核验”重塑网络公益表达,推动清朗生态常态化。 随着网络治理优化,对虚假信息、摆拍炒作的打击将更加常态化、制度化。下一步,“救助类”“公益类”内容的规范表达有望更加强:一是推动求助信息与救助资源对接更透明、更可追溯;二是加强对情绪化叙事内容的真实性校验,提高违法成本;三是引导公众提升媒介素养,形成“先核实、再转发、再捐助”的习惯。让真实被看见、让善意有渠道、让造假付代价,网络互助氛围才能更持久。
当善意被包装成流量工具——不仅偏离了互助的本意——也在消耗数字时代的信任基础;此案再次提示:净化网络环境既要依法治理,也离不开网民保持理性判断。只有形成“内容生产—平台审核—公众监督—执法保障”的全链条治理,才能更好守护网络空间的真实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