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重拳整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 去年证券纠纷案件激增53.6%释放强监管信号

问题—— 近年来,资本市场案件数量持续攀升,纠纷类型集中,反映出市场主体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仍较突出。

最高人民法院在发布会上介绍,2025年全国法院审结涉证券、期货、基金等资本市场案件2.5万件,同比增幅超过五成。

案件被告多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及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在证券纠纷中占比高达96.3%,表明财务造假、虚假披露、误导性陈述等问题仍是影响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突出顽疾,亟须以严格司法回应市场关切。

原因—— 虚假陈述屡禁不止,既有逐利动机驱动,也与部分公司治理结构失衡、内部控制薄弱有关。

一些市场主体为短期股价、融资便利或业绩考核,通过虚增利润、隐瞒负债、操纵交易等手段粉饰报表;个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信息优势和控制地位推动违法违规决策,形成“关键少数”带动的系统性风险。

同时,部分中介机构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甚至与违法主体形成利益链条,削弱了信息披露“看门人”功能。

违法成本与守法成本的不对称,也在客观上刺激了铤而走险的冲动。

纠纷集中爆发后,投资者维权面临取证难、成本高、周期长等现实障碍,需要更高效、更可及的司法救济机制加以支撑。

影响—— 财务造假和虚假陈述直接侵害投资者知情权与财产权益,扰乱定价机制,削弱市场公平交易基础,进而损害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和公信力。

大量涉众型纠纷进入诉讼程序,也对审判能力、裁判统一尺度以及纠纷多元化解提出更高要求。

对企业而言,一旦违法被追责,不仅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究的叠加后果,还可能引发融资受限、信用受损、经营受挫等连锁反应。

对市场生态而言,若不加以遏制,劣币驱逐良币风险上升,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入市信心也会受到冲击。

对策—— 针对涉众型证券纠纷“人数多、金额大、社会关注高”的特点,人民法院持续完善制度供给与审判机制创新,推动救济更便捷、裁判更高效、责任更清晰。

一是积极推进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

该机制由投资者保护机构在获得50名以上投资者特别授权后提起,适用“默示加入、明示退出”规则,裁判效力可覆盖未声明退出的受损投资者,有利于集中解决大规模纠纷、降低维权门槛。

实践中,南京中院审理的全国第三起证券虚假陈述特别代表人诉讼,先行判决金通灵公司向4.3万名投资者赔偿7.7亿余元投资损失,释放了以规则促规范、以裁判促治理的清晰信号。

与此同时,深圳中院受理的ST美尚、沈阳中院受理的锦州港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也在稳步推进,相关经验有望进一步丰富完善。

二是支持开展普通代表人诉讼。

该机制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推选代表人,代表已登记的受损投资者提起诉讼,适用“明示加入、默示退出”规则,强调投资者自愿登记与程序参与,更有利于在不同案件情形下实现精细化救济。

人民法院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就ST旭电、ST华铁、退市龙宇、易事特、宜通世纪等案件提起普通代表人诉讼,为投资者提供更低成本、更可预期的维权路径。

三是创新“示范判决+类案调解”机制。

对同类事实、同类争议高度集中的案件,选取典型案件作示范判决并形成裁判规则,再以此为参照集中调解或快速裁判,既有助于统一裁判尺度,也有利于提升解纷效率。

广西高院运用该机制引导平行案件调解,成功化解403件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实现“办理一案、化解一片”,为涉众纠纷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样本。

四是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重。

既依法追究上市公司及其“关键少数”的主体责任,也对中介机构失职渎职乃至共同侵权依法追责,推动形成全链条、全要素的责任体系。

上海金融法院审结全国首例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纠纷,厘清违反公开承诺与虚假陈述之间的关系,为准确适用公开承诺制度提供了司法实践参考,有助于进一步明确市场预期、强化诚信约束。

前景——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将继续落实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 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相关举措,加强对证券类新型疑难案件的研究应对,推动执法司法标准衔接、责任认定规则完善和审判机制优化。

可以预期,随着代表人诉讼常态化推进、示范判决机制深化运用以及对“关键少数”和中介机构责任的持续压实,财务造假等虚假陈述的违法成本将进一步提升,市场诚信基础有望得到巩固。

与此同时,案件量增长也提示需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体系与投资者教育,推动“事前约束—事中监管—事后救济”闭环更加顺畅。

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有力的法律保护。

人民法院通过创新诉讼机制、完善救济途径,既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当前,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虚假陈述行为仍需依法严厉打击,这既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随着司法保护体系的不断完善,资本市场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必将进一步提升。